David Chiou:

“七觉支”指觉悟的七个要素。“支”即要素、部分的意思,“念觉分”即“觉悟的念的要素(部分)”。

七觉支包括:

  1. 念觉支:专注清楚,修习四念处。
  2. 择法觉支:以智慧明辨、拣择各种法。
  3. 精进觉支:勇猛精勤,修习四正断。
  4. 喜觉支:修行让烦恼减轻而心生欢喜。
  5. 猗觉支:身心轻安、平静。又译为除觉分、轻安觉分。
  6. 定觉支:入定而不散乱。
  7. 舍觉支:心平等、寂静,而能舍离。

又译为七觉分、七觉意。

七觉支之间可以有次第的关系,例如念觉支修得好,自然能增进择法觉支,详见《杂阿含经》卷二十六第711经的说明:

四念处作为念觉支,能促成后续的其他觉支;有念觉支后能辨别什么法有益、什么法无益,也就是择法觉支;择有益的法而努力,即是精进觉支;精进修行能离于世俗的心念而心生欢喜,即是喜觉支;欢喜能让身心轻安,是猗觉支;轻安后容易得定,是定觉支;有了定后能彻底放下而平等、解脱,是舍觉支。

细部来说,修行四念处而能活在当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时,正念也成为最佳的指导者,因为清楚明白身心的状态而能调整修行的脚步及次第,或是对于较弱的觉支加以补强,如卷二十七第714、715经所述。这样辨别什么法有益、什么法无益,也就是择法觉支。有了择法觉支,对内可以发现心中的贪、瞋、痴等不善及其原因而舍离,辨别不贪、不瞋、不痴的状态以自励,对外也可以辨别三毒炽盛的恶知识而远离、观察熄灭三毒的善知识而学习。基于择法觉支以生起、增进有益的善法(“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长”),舍弃、避免无益的恶法(“已生恶令断灭、未生恶令不生”),就是四正断,也就是精进觉支。

精进修行能离于世俗的心念而心生欢喜,培育这心中的欢喜(以及能增进这非世俗的欢喜的原因),有助于生起后续的觉支。例如有的人念佛能心生欢喜、读经可心生欢喜、感恩三宝而心生欢喜、布施而心生欢喜、静坐离于俗务而心生欢喜。愈修行愈欢喜因而能身心轻松安稳,相较之下世俗五欲的吸引力也就减轻,更能专注在修行上不乱攀缘。“身心轻松安稳”即是猗觉支,“更专注在修行上不乱攀缘”自然修定时能更加专心、稳定,有助于成就定觉支。在具足正“念”地“择法”因此“精进”而有“喜”的鼓励时,身心轻安(“猗”)稳“定”,无欲无忧,心平等、寂静,而能体会觉悟所需的舍离,彻底放下,即舍觉支。这样子从培养喜觉支开始,生起了后续的猗觉支、定觉支、舍觉支,而能圆满七觉支。


CK Lee:

择法(dhamma-vicaya):是辨别、审查身心现象。择法并非如表面字义,在“选择”什么法教。Vicaya有审查、检核、辨别之意。此处的“法”dhamma则是指身与心(名色)生起的现象。所以,择法是在辨别、审查身心现象;“这是身、这是心;这是身的生起、这是身的灭去;这是心的生起、这是心的灭去…”。在阿毗达摩里,将择法视为智慧(paññā)的同义词。

请参考“择法”的另一种看法。


Russ Wang:

就我所解,巴利文的 dhamma 包含的范围极广,并不专指名色,在《阿毗达摩法蕴足论》中也将法觉支论述为:“云何择法觉支?谓世尊说:若圣弟子,能如实知善不善法,有罪无罪法,应脩不应脩法,下劣胜妙法,黑白法,有敌对法,缘生法。能如实知善不善法者”,或者对应杂阿含344 经中舍利弗尊者对摩诃拘𫄨罗尊者所说的“多闻圣弟子不善法如实知、不善根如实知、善法如实知、善根如实知,故于此法、律正见具足,直见成就”。您所说于身心的辨别、审查现象,我想还是属于念觉支的范围,要对于身心的状态与运作有一定程度的观察,进而才有办法捡择善法不善法。


CK Lee:

不好意思,没写清楚。此处的“法”dhamma则是指身与心生起灭去的“现象”;五蕴、六处生起灭去的“现象”。非身与心。


Russ Wang:

其实 dhamma 这个字范围很广,名色、乃至于名色的生灭现象都包含在 dhamma 内。不过我想关键是在后面的 vicaya 这个字,这个字来自于 vicinati,带有 discriminate 之义,并不是单纯对身心现象的 sati,而是要以sammā-sati 的经验为基础做出善法与不善法的区别,念觉支的发展中并没有区别与抉择的作意,这也可以解释念觉支与择法觉支之间的次第关系。也提供您参考。


David Chiou:

CK Lee 说得有理,择法觉支可从心念着手,辨识出如贪、瞋、痴等无益的法,以及不贪、不瞋、不痴等有益的法,接着才能多从事于有益的修行,也就是精进觉支。

另一方面,南传《相应部尼柯耶》〈觉支相应46〉第52经理趣经也将“择法觉支”举了两种:“对于自身内之法以慧考察、伺察、到达审虑”,“对于外部之法以慧考察、伺察、到达审虑”。因此择法觉支也不仅限于自己的身心。例如五戒、十善等也是善法,不仅止于心中的贪瞋痴,亲近善知识、远离恶知识也算是择法。像念觉支依据《念住经》中四念处都有对内、对外、内外一体的觉知,择法觉支也是如此。

佛法的许多修行都是同时适用于微观的尺度以及巨观的尺度,念念之间的择法是微观的尺度,而知道了哪些法能让自己不贪、不瞋、不痴,自然能够精进于那些有益的法,也是巨观的尺度。因此如同 Russ Wang 所说的,dhamma 这字的范围很广,并不互相矛盾。

其实我原文比较想要着重在微观尺度,也就是辨识自己内心的状态有无善法及不善法,没注意到也很容易被以巨观来解读 :-) 在以心念作为下手处后(详见《杂阿含经》卷二十四第616经),不管是微观或巨观都合理就是了。

因为经典原文定义择的是“法”,所以我也没有将之限缩到“身心现象”,而是直译为“拣择各种法”。至于“从身心的现象下手”这个提示,除了第616经外,我再想想放到哪一经的经文中说明好了。也谢谢 CK Lee 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