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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佛陀常说沙门、婆罗门,但似乎不是一个清楚定义的词,请问什么是“沙门、婆罗门”?
David Chiou:
“沙门、婆罗门”一起称时,有二种解读:
一、修行人的总称。婆罗门指古代印度婆罗门教的祭司,后来成为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沙门则为婆罗门以外的出家修行人。
这是学术界根据宗教史的看法,因为在古印度先有“婆罗门”祭司演化为祭司阶级,然后有外道六师等新兴的宗教,在这些新兴宗教出家的人就称为“沙门”。
二、修行人的总称,沙门指出家的修行人,婆罗门指在家的修行人。
这是简化的说明,因为婆罗门出生时是在家人,一生有四个阶段,第四个阶段出家,出家的婆罗门也有称为沙门、比丘。因此简化来看,不想被宗教史搞得那么复杂的话,可约略说佛经中通常沙门是出家的修行人,婆罗门为在家的修行人。
参见佛光大辞典“婆罗门”条目:
婆罗门一生可分四期:(一)梵行(梵 brahma-cārin)期,八岁就师,其后十二年学吠陀,习祭仪。(二)家住(梵 grha-stha)期,返家结婚生子,祭祖灵,营俗务。(三)林栖(梵 vāna-prastha)期,年老则家产让子,栖居树林修苦行,专心思惟,入宗教生活。(四)遁世(梵 sajnyāsin)期,绝世俗之执著,被粗衣,持水瓶,游行遍历。遁世期婆罗门之行法,其后为佛教沿用者不少,如游行、乞食、雨安居等即是;又此期行之婆罗门称比丘(梵 bhiksu)、沙门(梵 śramana)、游行者(梵 parivrājaka)亦是例证。
另一方面,这两个词都是外道的用词然后被佛陀所延用,常是引申为修行人的意思,因此从佛经本位来看,本来就没有“精确”的定义,而通常是衍伸的定义,那么这种解读比较容易为不清楚宗教史的人所理解。
大智度论即采这种看法:
《大智度论》卷10〈序品 1〉:“问曰:何以故独说“诸沙门、婆罗门”,不说国王及长者诸余人众?
答曰:智慧人有二分:沙门、婆罗门。
出家名沙门,在家名婆罗门。余人心存世乐,是故不说。
婆罗门多学智慧求福,出家人一切求道,是故但说沙门、婆罗门。
在家中七世清净,生满六岁皆受戒,名婆罗门。
是沙门、婆罗门中,有道德智慧,以是故说。”(CBETA, T25, no. 1509, p. 135, a15-22)
不过毕竟这是种大略的看法,有时会说不通,例如经中偶尔也会提到出家的婆罗门:
《杂阿含经》卷35:“时,有众多婆罗门出家住须摩竭陀池侧,集聚一处”(CBETA, T02, no. 99, p. 251, a21-22)
毕竟这二个词在佛典中通常是用衍伸的意涵,而没有所谓精确、标准、唯一的定义,因此就偶尔会有两种解读都说不通的状况:
《佛说大乘日子王所问经》卷1:“于苾刍众中有持戒德行沙门、婆罗门,不欲见闻。由不欲见闻持戒德行沙门、婆罗门故,亦不亲近,亦不归依,亦不供养,于无戒无行沙门、婆罗门,亦复远离。”(CBETA, T12, no. 333, p. 73, c7-11)
此经讲持戒德行沙门、婆罗门在比丘众中。因此此经的“婆罗门”一定不是在家人,第二种解读不通;照学术界的看法,佛教比丘算是“沙门”,不算“婆罗门”,因此第一种解读也不通,不过第一种解读可以设法通融的是解释为出家人中在在家时婆罗门种的,那么仍可以解释得过去。
若要让初学者容易了解,可先采第一种解读。如要让逻辑严谨的学者能了解来龙去脉,则可采第二种解读。大家有何看法,我们的注解采何者较好?
Satipatthana Shi:
《大智度论》中是以出生名为种姓婆罗门,随顺印度传统的四姓社会阶级:
《大智度论》卷10:“
以故独说“诸沙门、婆罗门”,不说国王及长者诸余人众?
答曰:
智慧人有二分:沙门、婆罗门。
出家名沙门,在家名婆罗门。余人心存世乐,是故不说。
婆罗门多学智慧求福,出家人一切求道,是故但说沙门、婆罗门。
在家中七世清净,生满六岁皆受戒,名婆罗门。
是沙门、婆罗门中,有道德智慧,以是故说。”(CBETA, T25, no. 1509, p. 135a15-22)
在中部98经/袜谢德经中,佛陀则定义:不以出生名为婆罗门,而是以行为名为婆罗门:
中部98经/袜谢德经(婆罗门品[10])(庄春江译)
乔达摩!我们在血统说上,有诤论,
以出生而成为婆罗门,婆罗堕若像这样说,
而我说以行为,有眼者请这么知道。
我们两个,不能互相说服这些,
我们来问尊师,有名的正觉者。……
如果有执著,他只是个说先生者,
无执著、不执取,我说他是婆罗门。
切断一切结后,确实不战栗,
已超越执著、已离系缚者,我说他是婆罗门。……
知道众生的死,与一切的往生,
无执著者、善逝、觉者,我说他是婆罗门。
他们不知道他的趣处:天、干达婆、人,
烦恼已尽的阿罗汉,我说他是婆罗门。……
当无知时,恶见长时间潜伏于心中,
当无知时,他们告诉我们:以出生而成为婆罗门。
不以天生而成为婆罗门,不以天生而成为非婆罗门,
以行为而成为婆罗门,以行为而成为非婆罗门。
以行为而成为农夫,以行为而成为技术者,
以行为而成为商人,以行为而成为仆人。
以行为而成为盗贼,以行为而成为战士,
以行为而成为祭司,以行为而成为国王。
贤智者们这样如实地看行为[kamma],
看见缘起者,是行为(业)与果报的熟知者。
以行为而世间转起,以行为而世代(人们)转起,[由业转起生死轮回]
众生被行为系缚,如行驶中车子的轮轴栓。
以苦行、梵行,以抑制、调御,
以这些而成为婆罗门,这是最上的婆罗门。
《长阿含22经》中佛陀则定义:不以出生名为婆罗门,而是以戒、慧名为婆罗门。
“种德婆罗门端身正坐,四顾大众,[15]熙怡而笑,方答佛言:“我婆罗门成就五法,所言至诚,无有虚妄。云何为五?一者婆罗门七世已来父母真正,不为他人之所轻毁。二者异学三部讽诵通利,种种经书尽能分别,世典幽微靡不综练,又能善于大人相法、[1]明察吉凶、祭祀[*]仪礼。三者颜貌端[2]正。四者持戒具足。五者智慧通达。是为五。瞿昙!婆罗门成[3]就此五法,所言诚实,无有虚妄。”[出生、讽诵经典、颜貌端正、戒、慧]
佛言:“善哉!种德!颇有婆罗门于五法中舍一成四,亦所言诚实,无有虚妄,得名婆罗门耶?”
种德白佛言:“有。所以者何?瞿昙!何用生为?若婆罗门异学三部讽诵通利,种种经书尽能分别,世典幽微靡不综练,又能善于大人相法、明察吉凶、祭祀[*]仪礼,颜貌端正,持戒具足,智慧通达;有此四法,则所言诚实,无有虚妄,名婆罗门。”
佛告种德:“善哉!善哉!若于此四法中舍一成三者,亦所言诚实,无有虚妄,名婆罗门耶?”
种德报言:“有。所以者何?[4]何用生、诵为?若婆罗门颜貌端正,持戒具足,智慧通达;成此三者,所言真诚,无有虚妄,名婆罗门。”
佛言:“善哉!善哉!云[5]何?若于三法中舍一成二,彼亦所言至诚,无有虚妄,名婆罗门耶?”
答曰:“有。所以者何?何用生、诵及端正为?”
尔时,五百婆罗门各各举声,语种德婆罗门言:“何故呵止生、诵及与端正,谓为无用?”尔时,世尊告五百婆罗门曰:“若种德婆罗门容貌丑陋,无有种姓,讽诵不利,无有辩才、智慧、善答,不能与我言者,汝等可语;若种德颜貌端正,种姓具足,讽诵通利,智慧辩才,善于问答,足堪与我共论义者,汝等[6]且默,听此人语。”
尔时,种德婆罗门白佛言:“唯愿瞿昙且小停止!我自以法往训此人。”
尔时,种德寻告五百婆罗门曰:“鸯伽摩纳今在此众中,是我外[7]甥,汝等见不?[8]今诸大众普共集此,唯除瞿昙颜貌端正,其余无及此摩纳者;而此摩纳杀生、偷盗、淫[9]逸、无礼、虚妄、欺诳,以火烧人,断道为恶。诸婆罗门!此鸯伽摩纳众恶悉备,然则讽诵、端正,竟何用为?”
时,五百婆罗门默然不对。种德白佛言:“若持戒具足,智慧通达,则所言至诚,无有虚妄,得名婆罗门也。”
佛言:“善哉!善哉!云何?种德!若于二法中舍一成一,亦所言诚实,无有虚妄,名婆罗门[10]耶?”
答曰:“不得。所以者何?戒即智慧,智慧即戒;有戒有智,然后所言诚实,无有虚妄,我说名婆罗门。”
佛言:“善哉!善哉!如汝所说,有戒则有慧,有慧则有戒;戒能净慧,慧能净戒。种德!如人洗手,左右相须,左能净右,右能净左。此亦如是,有慧则有戒,有戒则有慧,戒能净慧,慧能净戒。婆罗门!戒、慧具者,我说名比丘。”
尔时,种德婆罗门白佛言:“云何为戒?”
佛言:“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吾当为汝一一分别。”……
若长者、长者子闻此法者,信心清净;信心清净已,作如是观:‘在家为难,譬如桎梏;欲修梵行,不得自在。今我宁可剃除须发,服三法衣,出家修道。’彼于异时舍家财业,弃[12]捐亲族,服三法衣,去诸饰好,讽诵[13]毘尼,具足戒律,舍杀不杀,——乃至心法四禅现得欢乐。所以者何?斯由精勤,专念不忘,乐独闲居之所得也。婆罗门!是为具戒。”
又问:“云何为慧?”
佛言:“若比丘以三昧心清净无秽,柔软调伏,住不动处,——乃至得三明,除去无明,生于慧明,灭于暗冥,生大法光,出漏尽智。所以者何?斯由精勤,专念不忘,乐独闲居之所得也。婆罗门!是为智慧具足。”
佛经中说婆罗门,不限在家人,佛陀有时也自称为婆罗门,阿罗汉亦称为婆罗门,如 SĀ1161说“罗汉婆罗门”。
《杂阿含1161经》:
尔时,有异婆罗门来诣佛所,与世尊面相问讯慰劳已,退坐一面。而说偈言:
“云何为尸罗? 云何正威仪?
云何为功德? 云何名为业?
成就何等法, 罗汉婆罗门?”
尔时,世尊说偈答言:
“宿命忆念智, 见生天恶趣,
得诸受生尽, 牟尼明决定。
知心善解脱, 解脱一切贪,
具足于三明, 三明婆罗门。””(CBETA 2019.Q2, T02, no. 99, pp.
《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15:“菩萨便向[18]菩提树,去树不远见一人刈草名曰吉[19]安,从乞少草持至树下,敷已结跏趺坐,直身正意,系念在前,即除五盖,离欲恶不善法,乃至得第四禅,游戏其中,通三十七道品之行;以此净心,三明洞照,所谓:宿命明、他心明、漏尽明,如《瑞应本起》中说。于是起,到[20]郁鞞罗聚落。始得佛道,坐林树下,初夜[21]逆顺观十二[22]因缘:[23]缘是,故有是;缘灭,则是灭。所谓:[24]无明缘[25]行,行缘[26]识,识缘[27]名色,名色缘[28]六入,六入缘[29]触,触缘[30]受,受缘[31]爱,爱缘[32]取,取缘[33]有,有缘[34]生,生缘[35]老死忧悲苦恼;若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皆灭。见此义已,即说偈
言:
“‘生缘法皆尔, 梵志初始禅,
既知此缘法, 能除一切疑;
生缘法皆尔, 梵志初始禅,
[1] 既知此缘法, 能除一切苦;
生缘法皆尔, 梵志初始禅,
破魔之暗冥, 如日昇虚空。’”(CBETA, T22, no. 1421, pp. 102c14-103a7)
自说经
一[1]
如是我闻。尔时,世尊初成正觉,住优楼比螺尼连禅河畔菩提树下。尔时,世尊结跏趺坐,继续坐享七日间解脱乐。七日已,世尊由禅定起,于夜之初分,顺观缘起诸法:“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即缘无明而有行,缘行而有识,缘识而有名色,缘名色而有六入,缘六入而有触,缘触而有受,缘受而有爱,缘爱而有取,缘取而有有,缘有而有生,缘生而有老死、忧、悲、苦、恼、愁闷。如是生起此苦聚。”世尊知此已,彼时唱此优陀那〔自说〕:
“实亦有精勤,禅定婆罗门,领悟诸法时,彼知缘起法[2],消除诸疑惑。”……
“实亦有精勤,禅定婆罗门,领悟诸法时,彼知诸缘灭,消除诸疑惑。”……
“实亦有精勤,禅定婆罗门,领悟诸法时,如日照太空,彼破魔军立。”……
四[3]
如是我闻。尔时,世尊初成正觉,住优楼比螺尼连禅河畔羊牧尼拘律林中。尔时,世尊结跏趺坐,继续坐享七日间解脱乐。七日已,世尊由禅定起。时,有一憍慢性[4]婆罗门,来至世尊之处,至已,与世尊互相交换礼[5]〔让〕喜悦之语后而立一隅。立于一隅彼婆罗门向世尊如此问曰:“瞿昙!如何谓为婆罗门,如何谓为婆罗门之法?”世尊知此问已,彼时唱此优陀那:
“任何婆罗门,以除邪恶法,无憍慢之心,亦无污垢秽,制服自己心,修行通吠陀,唯彼婆罗门,得称婆罗门。则于任何处,彼无有慢心。”
五
如是我闻。尔时,世尊住舍卫城祇陀林给孤独园。尔时,尊者舍利弗、尊者大目犍连、尊者大迦叶、尊者大迦旃延、尊者大拘𫄨罗、尊者大劫宾那、尊者大淳陀、尊者阿㝹楼驮、尊者离越、尊者提婆达多、尊者阿难等诣世尊之处。世尊见此等诸尊者由遥远而来,见已告比丘等:“汝等比丘!此等之婆罗门来。汝等比丘!此等之婆罗门来。”如来告已。有婆罗门族出身之一比丘以如是言问世尊曰:“大德!如何谓是婆罗门,如何谓是婆罗门法?”世尊知此问已,彼时唱此优陀那:
“弃除邪恶法,而常为正念,生死系缚尽,而成为觉者,彼等于此世,实为婆罗门。”(CBETA, N26, no. 10, pp. 57a1-60a10 // PTS.Ud.1 - PTS.Ud.4)
婆罗门有二义:
一、印度传统以出生名为种姓婆罗门,随顺传统的四姓社会阶级。
二、佛陀反对印度传统的种姓制度,不以出生名为婆罗门,而是以行为戒、慧名为婆罗门。
巴利圣典协会PTS P-E dictionary:
brāhmaṇa,
1 [fr. brahma; cp. Vedic bràhmaõa, der. fr. brahmán] a member of the Brahman caste; a Br. teacher. In the Buddhist terminology also used for a man leading a pure, sinless & ascetic life, often even syn. with arahant.
经中婆罗门定义与沙门同定义,如《阿含经》794-800和《相应部》45相应37-40经所示。
《中阿含183经》:“犹去村不远,有好浴池,清泉流盈,[8]翠草被岸,花树四周。或于东方有一人来,饥渴疲极,脱衣岸上,入池快浴,去垢除热,亦除渴乏。如是南方、西方、北方有一人来,饥渴疲极,脱衣岸上,入池快浴,去垢除热,亦除渴乏。
如是,刹利族姓子剃除须发,著袈裟衣,至信、舍家、无家、学道,内行止,令得内止,内止者,我说沙门,说梵志,说圣,说净浴。如是梵志、居士、工师族姓子剃除须发,著袈裟衣,至信、舍家、无家、学道,内行止,令得内止,内止者,我说沙门,说梵志,说圣,说净浴。
“云何沙门?谓息止诸恶不善之法、诸漏秽污,为当来有本,烦热苦报,生、老、病、死因,是谓沙门。
云何梵志?谓远离诸恶不善之法、诸漏秽污,为当来有本,烦热苦报,生、老、病、死因,是谓梵志。
云何为圣?谓远离诸恶不善之法、诸漏秽污,为当来有本,烦热苦报,生、老、病、死因,是谓为圣。
云何净浴?谓净浴诸恶不善之法、诸漏秽污,为当来有本,烦热苦报,生、老、病、死因,是谓净浴。是谓沙门,是谓梵志,是谓为圣,是谓净浴。””(CBETA, T01, no. 26, p. 726c2-22)
David Chiou:
如果要更精确地表达,可采用以下注解:
沙门
【以接引初机为考量:】
[] 沙门、婆罗门:修行人的统称。
【外道称呼佛陀时:】
[] 沙门:出家的修行人。
【详细解说:】
[] 沙门:修行人。古代印度原泛指传统婆罗门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特定经文解说:】
[] 沙门:修行人。古代印度原泛指传统婆罗门教以外的出家修行者,在佛教中指修行人,本经中特指成就八正道的人,才是真正的修行人。
婆罗门
【以接引初机为考量:】
[] 婆罗门:修行人。
【描述外道时:】
[] 婆罗门: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
【详细解说:】
[] 婆罗门:修行人。原为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佛陀则表示婆罗门不应以出生来界定,而要以行为来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梵志
【以接引初机为考量:】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净的修行)的人,音译为“婆罗门”。
【描述外道时:】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净的修行)的人,音译为“婆罗门”,为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
【详细解说:】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净的修行)的人,音译为“婆罗门”。原为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佛陀则表示婆罗门不应以出生来界定,而要以行为来界定,因此在佛教中指修行人。
【中阿含经中几乎全译为“梵志”而不译为“婆罗门”,因此采用如下注解】
【以接引初机为考量:】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净的修行)的人;修行人。音译为“婆罗门”。
【描述外道时:】
[] 梵志:有志修梵行(清净的修行)的人;古代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祭司阶级。音译为“婆罗门”。
Satipatthana Shi:
查到关于“沙门”的历史背景,给同学参考:
◎附︰A. K. Warder著‧依观译《印度佛教》(Indian Buddhism)第二章第三节〈沙门〉(摘译)
新运动的领导者,都不是婆罗门,而是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他们不加入婆罗门的宗派,而是创立自己的学派。有些婆罗门也加入这些学派,他们放弃婆罗门传统,而且被吸收同化于新运动。此一运动基本上是没有阶级性的。
新学派的哲学家被称为“沙门”(s/rama-n!as)。他们退出一般社会,成为游行者。以在森林旷野采拾食物,或乞食为生。他们的目的是发现真理,获得幸福,或者起码达到心灵上的安宁。他们舍弃了一切社会责任,自由地从事于思考、修苦行、研究自然以及传布教法,并建立学派,训练门徒记诵及传播教法。他在农村或城巿发表演说,也向帝王说法。沙门之间所弘讲的内容,虽然大有岐异,但都是倾向于伦理道德的。至于对食物的接受,甚至金钱接受,则视之为彼等传布教法的正当报酬。
他们否定《吠陀》以及婆罗门的权威,讥笑繁琐的礼仪,指摘《吠陀》的荒谬、矛盾、不道德与胡说八道(由于《吠陀》的绝大部分,是由古诗与传奇文学构成,因此要批判它并不困难。)尤有甚者,他们宣称整个婆罗门制度是一种阴谋,认为婆罗门教导民众一些无益的教示与祭祀仪式,藉以收取大量的金钱,其目的只在于利益他们自己。
为了取代《吠陀》的权威性,沙门想借着真实的研究来发现生命及人生的圆满答案。他们相信无需凭借古人的权威或超自然的协助,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即能发现自然法则。而那些法则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是被公认的,而任何愿意正确研究的人都能加以证实。
如同他们的前辈达拉卡(Udda^laka),沙门显然密切地接触过自然科学。他们对天文学与数学特别感兴趣。其中有些人与医学有关。他们的学说经常包括一些对宇宙的描述︰宇宙的构成原素、原素的分类、宇宙的生成、生命的地位。他们认为宇宙是一种自然现象,依据自然法则而运行,它不是由神或上帝所控制,也不是由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创造。宇宙间如果真的有神存在,那么神与人、动物一样,都是自然物。居住在不同的领域,与人类一样──服从自然法则。他们不是不朽的,如同人类一样,有生有死。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的沙门相信某种形式的轮回说︰即从亡者身上脱出的“灵魂”或“意识流”,会投入新的生命体内。我们在上文中曾经提到在此之前,《吠陀》或婆罗门已经接受这种观念。在当时,似乎有很多人相信他们可以记得他们的前生。轮回说的接受,或许正反映出人们拒绝接受他们在此一生中所承受的苦乐经验︰相信有某种自然法则在宇宙中起作用,保证得到最后的公平。另一方面,此一时期的多数哲学家认为宇宙间的生活完全是苦的,他们的目的在于不再转世,而不是再生于较好的环境。因为再好的环境也只是暂时的。然而不再转世意味着什么呢﹖人的灵魂或意识能到某处去吗﹖能进入静止状态吗﹖能完全湮灭吗﹖
公元前六世纪的沙门运动中,发展出许多各不相同的哲学派别。从许多较科学化、较有思辨性的系统中产生的,至少有五家宗派最为成功。它们屹立不摇,而且在其后的二千年的印度哲学史扮演主要的角色(有时候还影响到印度境外)。不久之后,他们分裂出支派,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修改了学说。虽然后来出现一些全新的学派,但是印度哲学的大方向,以及理论的架构,仍是佛陀时期的沙门所建立的。对于这样的潮流,婆罗门自然也发展他们自己的哲学体系,以便于因应。
在这些沙门宗派中,最为重要且最成功的,是佛陀所创立的宗派。佛陀原先也只是跋耆国、摩揭陀国以及北印度诸国中的一位游行僧。他收了不少门徒。其所传播的学说理论,具有沙门运动的一切特征(起码在表面上,是典型的沙门学说)。佛陀否定权威,主张学生应该自己亲自验证师长所教导的是否正确。不要因为是师长所说的就全盘接受。宇宙只服从自然法则。透过对这些法则的探究,人们乃可以获得自由与幸福。在自然法则之中,最重要的法则是因果律。由于意识之流依循伦理因果律而生生相续,因此轮回说是必要的。而修行的目的,则是结束轮回以及获得最终的平静。(中略)
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极力指出,社会的潮流将会愈来愈坏。因此需要加以阻止,借着哲学家发现的真理以增进幸福。这种幸福基本上也是心灵的寂静。
在这种以道德教诲方式劝导社会改革的同时,沙门也寻求愿意离开社会,追随他们游行的门徒。其中,有些人创立了脱离社会的团体。该团体不受政治法律管辖,但仍拥有自己的规约。这些僧尼的集团,原先只是森林中的游行者,后来发展成有组织的定居团体。他们接受信徒或政府的供养。佛教僧团精密的组织制度,有一部分是依据跋耆共和国的制度。佛教僧侣之间彼此是独立的,并没有最高的首脑。比丘们按时集会,以多数票决定问题。各群体组织之间发生分岐时,也采用相同的方式解决。即︰召集比丘进行讨论投票表决。组织中的代表与职事也是由成员选举。教团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有时候甚至发生冲突。尤其是佛世时或佛灭后,某些国家正逐渐地以集权的方式组织社会,对于集权政府而言,不论沙门集团的影响力与规模是大是小,他们都是具有破坏力的──尤其是沙门团体是共和民主的,而国家的体制是君主的。
事实上,摩揭陀国的扩充势力几乎及于全印度,因而得以控制沙门集团。(中略)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摩揭陀的统一大业并没有维持多久。这在了解印度史以及印度哲学宗教史上,是极为重要的。没有统一,权力不集中,意味着免于专制。学术思想自由化才有可能。哲学家因而得以独立于政府之外。因为如果他们发现某个政府不合适,他们不需要逗留在该国境内。另一方面,由于分裂而产生的政治不安定,对印度哲学也有不利之处。尤其是在面对外敌入侵时,印度境内诸国林立的状况,是比一个统一的帝国孱弱多了。而外来的侵略,经常是印度学术生命(尤其是佛教)的灾害。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沙门
Basic Meaning: śramaṇa
Sen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