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erson Chang:
《杂阿含经》卷二十八第748经:
彼正见者,能起正志⑤、正语⑥、正业⑦、正命⑧、正方便⑨、正念⑩、正定⑪。起定正受⑫故,圣弟子心正解脱贪欲、瞋恚、愚痴。
这段中“能起正志”、“起定正受”的“起”都是动词。生起、发动、(在身心)产生出来的意思。
下一经也用到多次:
邪见生已,能起邪志ⓒ、邪语ⓓ、邪业ⓔ、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
若起明②为前相,生诸ⓙ善法。时,惭愧随生,惭愧生已,能生正见,正见生已,起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③起已,圣弟子得正解脱贪欲、瞋恚、愚痴。
我想问“起定正受”的定跟正受,是同义叠词的用法吗? 也就是说“生起 定/正受”?
还是说这边的正受有另一层的意义,用来更进一步的elaborate specifically? 例如说特别指明这样的定生起的是正受,能导向解脱三毒的正受。 而非外道定、邪定生起的邪受?
如果是第二种,就可以在注解上稍作说明,以便同学理解。
David Chiou:
嗯,应该是单纯的同义复词,因为下一经有句一模一样意义的句子,是译为“正定起已,圣弟子得正解脱贪欲、瞋恚、愚痴。”
起定正受=正定起已。
因此注解为:
⑪ 起定正受:正确地生起与获得禅定。“正受”字面的意思是“正确地获得”,指正确地到达定境,又译为“等至”、“正定现前”,音译为“三摩钵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