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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十七第472经有列出受有“食”、“无食”的差别。进一步细分有乐食受、苦食受、不苦不乐食受,乐无食、苦无食、不苦不乐无食受。

依据《念住:通往证悟的直接之道》,“食”的巴利文sāmisa指世俗的、肉体的,“无食”指非世俗的、精神的。

(这边的“食”不同于增益身心五阴的“四食”的“食”的意义。)

请问这边食、无食,有什么例子呢?


David Chiou:

非世俗的乐受的例子:

非世俗的苦受的例子:

非世俗的不苦不乐受的例子:


我不确定一点文字上的议题:食、无食是指世俗的、非世俗的。“非世俗的受”是指“能让人更趣向解脱的受”,还是“因为修行想要解脱,而生起的受”?

前者的受是后续修行的“因”,前者的受是修行的“果”。

会这样问,也是因为《杂阿含经》、《中阿含经》中,受除了区分为“世俗的、非世俗的”以外,还可区分为“贪的、出离的”:

《杂阿含经》卷17:“乐食受、苦食受、不苦不乐食受,乐无食、苦无食、不苦不乐无食受,乐贪受、苦贪受、不苦不乐贪受,乐出要受、苦出要受、不乐不苦出要受。”(CBETA, T02, no. 99, p. 120, b21-24)

《中阿含经》卷24〈因品 4〉:“乐食、苦食、不苦不乐食;乐无食、苦无食、不苦不乐无食;乐欲、苦欲、不苦不乐欲。乐无欲觉、苦无欲觉、不苦不乐无欲觉”(CBETA, T01, no. 26, p. 583, c28-p. 584, a1)

南传则只列出“世俗的(肉体的)、非世俗的(精神的)”区别,没有“贪的、出离的”区别,感觉上南传经文分类可能将这两者合一了,不像北传细部区分这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