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Chiou:
什么是“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
这是今天读经班对于《杂阿含经》卷二十四第609经 http://buddhaspace.org/agama/24.html#六〇九 ,讨论许久的问题。
大家有什么看法?
Wizer Liu:
个人猜测浅见:作意于集法,则正见(如实正观)集法;作意于灭法,则正见(如实正观)灭法。
David Chiou:
谢谢 Wizer 的回复
就经中常见“A集则B集”这样的句型来看,通常是说A缘生B,没有A就没有B。就这句型的角度,Wizer 的解释似乎比较不符合。不过 Wizer 说的意义我是认同的,只是似乎比较不是这句的直译。
蔡忏摩:
杂阿含609经 在 瑜伽师地论<摄事分> 解释 如下:
又瑜伽师
<观行> 了知<身等因缘>生已,复于<三世>身等诸法,住<无常观>;由住如是无常观 故,于诸后有,终不依止后有爱住。
又现法中,于一切行,若内、若外,都不执取我及于所。
又于<未来>,当知安住<集法>随观;于<过去世>,当知安住<灭法>随观;于<现在世>,生已无间尽灭法故,当 知安住<集、灭法>随观。
<修行过程> 由彼最初,于身等法观缘生性,悟入无常;悟入如是无常性已,于诸爱见杂染等处,多修习住,净治其心,如是作意方得圆满,由此为依,能随获得究竟漏尽。
<总结略义> 又<一切法> ,以要言之,谓善不善,若杂染品,若清净品。
当知此中诸<杂染品>,皆用<非理作意>为集;诸<清净品>,皆用<如理作意>为集。如是一切,总略说名作意为集。
<读经拾得>:
依<摄事分>的看法,这部经是在教导我们依身、受、心、法由粗至细观察所缘的三世差别,由此悟入无常法性,进而修证圆满。
而<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可以说是观察由<不如理作意>而引生杂染的十二因缘流转的过程,以及经由<如理作意>而还灭十二因缘的过程。还灭的过程我们还可以参照杂阿含第8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未来色无常,况现在色。”
“圣弟子!如是观者,不顾<过去色>,不欣<未来色>,于<现在色>厌、离欲、正向灭尽。如是,过去、未来受、想、行、识无常,况现在识。圣弟子!如是观者,不顾过去识,不欣未来识,于现在识厌、离欲、正向灭尽。如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
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蔡忏摩:
<集法><灭法><集灭法>的观行,<摄事分>也解释的很清楚:
复次、于诸行中,有四决定:一、无常决定,二、苦决定,三、空决定,四 、无我决定。
云何诸行无常决定?由三种相,当知过去、未来诸行尚定无常,何况现在!
何等为 三?谓先无而有故(诸行起),2.先有而无故(诸行尽),3.起、尽相应故。
(集法对治断见)
若未来行先所未有(未来行是过现所无的),(所以过、现、未)定非有者,是即应非先无而 有,如是应非无常决定。由 彼先时施设 非有,非有 为先,后时方有,是故未来诸行无常决定。
(灭法对治常见)
若 现在 从缘行生已,决定有(有,不变异了)者,是即应非先有而无,未来诸行便应非是无常决定,现在诸行亦应不与起、尽相应。由现在行从缘生已,非决定有;以有为先,施设非有,是故过去诸行无常决定。
(现法无常决定)
如是现在诸行,因未来行先无而有,因过去行先有而无,由此施设起、尽相应。是故说言:当知去、来诸 行无常性尚决定,何况现在!是名诸行无常决定。
<读经拾得>:
有趣的是,现在法的无常决定,是总观集灭(过去未来)而生的。佛法讲说:一切法都是新新而起,刹那灭去,我们以为的当下,转顺即成过去了,怎么能够思念的到呢?
David Chiou:
蔡忏摩 的“读经拾得”很不错,此句的注解因此改为:
有“作意”才有“诸法”,没有“作意”则没有“诸法”。例如“如理作意(正思惟)”会缘生诸清净法,“非理作意”会缘生诸烦恼法。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
Heaven Chow:
我自己觉得,阿含经的“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比较不容易理解,而南传的“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比较好解释。
我引用一段《阿毘达摩概要精解》中的说明。
作意(manasikara):此巴利文的直译意义是“心的造作”。作意是令心转向目标的心所;通过它目标得以呈现于心。
在南传论藏解释心路的过程中,缘根境而生识,并且对目标有初步的认识后(受、想),就会产生造作(行)。这里的造作就是由作意来决定,若是如理作意,则产生的是善心。若是不如理作意,则可能是对目标生起贪瞋痴心。
但不论是善是恶,都是由作意而起,所以就能解释“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
反而是阿含经的“忆念”不知如何解释?“作意”可以解释是生起法的因缘,而“忆念”似乎是说某法已经生起了,但因为忆念所以才知道这是某某法。
[后记] 以上的看法似乎不是很精准, 把心念处与法念处可能有混淆来说明, 我得再想想才行.
蔡忏摩:
透过对读我们知道,集和没对一个修行者来讲 是 苦集 和 苦灭,也可以用十二因缘的流转和还灭来说明。至于长养身体的食物是什么呢?让身体安住的有氨基酸、碳水化合物、氧气……..一大堆,但解脱者关心的,是于“食”不生喜贪,而方法是正观缘起。
( 九) “色无常,无常即苦, 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 即非我,非我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圣弟子如是观者,厌于色,厌受、想、行、识 。厌故不乐,不乐故得解脱,解脱者真实智生: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
蔡忏摩:
刚刚看了南传对应的经典,里面没有阿含的“随身集灭观住”那一部分,感觉单纯了不少。
“比丘们!什么是身的集起?从食集而有身的集起;从食灭而有身的灭没,从触集而有受的集起;从触灭而有受的灭没,从名色集而有心的集起;从名色灭而有心的灭没,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
Linus Hsao:
阿含经经文精确度高但也言简意赅,是师父的实修口诀,经常阿含中几句话,大乘经典得花几百字来说明。
“随身集灭观住”是非常”实修”的描述,转成实修修习之断句方式为:
观 {随[(身集)灭]} → 住
请注意”观”是实作之法门的意思,所以移动至句首会比较容易理解意思。透过正确的”观”能维持”住”,”住”的意思是“稳地不散动”。”观”会随法门不同而有不同的作法,最好以一个自己修习中的法门(如安般法)的过程来思考四念处的理论。
世尊所说的止观二道,初期都必须练习“抓住心中那几只乱跳的动物”,也就是蹲马步过程,换句话说四念处即是抓动物过程,会愈抓愈细。
此外,别忘了第1动之“观身”如果圆满,会达成”灭”,请思考”灭”的是啥?如果把第1动的”食”解释成以“食物滋养身体”,那要达成”灭”不就得不吃or死翘翘?
另,本经说到四念处修习要及格,都得各自达成”灭”,因此想理解”灭”的是啥,就得由经文解译出“实作的过程”为何。
David Chiou:
To Linus Hsao: 关于“如果把第1动的”食”解释成以食物滋养身体,那要达成”灭”不就得不吃or死翘翘? ”,Linus 以“爱喜”来解为“食”也是种解法,毕竟《杂阿含经》第41经也有说“于色爱喜集,是名色集”;另一方面,这边用较直白的以“食物”来解也并非不对,像身念处的死尸观就是会念住身体的自然衰败,身念处的修行没有要佛弟子要主动去“身灭”,而是觉知身的起灭。再者,南传的对应经文就是“食”,而不是“世俗的、爱喜”这类较高尚的意义。另外我先前已提过,若用“爱喜”来解“食”,则含括了身受心法乃至五蕴的升起,不只是身念处。
总之,二种解法各有其适用的地方。
蔡忏摩:
请问邱师兄:
你说南传的对应经文就是“食”,而不是“世俗的、爱喜”这类较高尚的意义。
这是说在巴利文的“食物” 和“ 四食” 的用语有差异吗?
(读经班好像有提到过这部分)
David Chiou:
To 蔡忏摩: 我印象中巴利文的“食物”和“四食”的用语倒没有差异,经中的确“食”(食物)常指“四食”,毕竟印度当时似乎认为众生是靠四食而活的。
我指的是阿含经中另外有“乐无食、苦无食、不苦不乐无食受”这类的用法,这里“食”是指“世俗的”(巴利藏对应翻译为“世俗的”),“无食”是指“非世俗的”。
Hmm... 不过若这里翻译为“食物”,由于现代对食物的定义和印度当时习俗中“四食”定义不同,是可能会有些误会,我再想想如何形容更精确,又不致于弄得太玄...
David Chiou:
实在很感谢各位的意见,我自己所见一定有所限制,透过各位高手的不同角度的观点,才能发觉不精确或是可能造成误会的文字,而加以修正。当然,一些外人可能觉得这帮人怎么这么咬文嚼字,但就是由于有人帮忙咬文嚼字,才能极小化文字的误差,帮助不会咬文嚼字的人理解
当然,出了这社团,最后的结论还是要能简单易懂,才能达成让人理解的目的。
周靖山: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应该指的,是相当于唯识中五遍行:“作意、触、受、想、思”中的“想、思”。
因为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及一切诸法因“想、思”而生起、增上、住着,如能见缘起,证悟四圣谛,那么“想、思”则灭,则能调伏了五盖,诸不善法亦没。则也就依次升起七觉支(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趣向解脱。
因此可说“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为“想、思集则法集,想、思灭则法没”。
Heawen Chou:
有一些细微处我还是无法分的很清楚, 例如这二段:
《中阿含经》卷24〈因品4〉:
“云何观心如心念处?比丘者,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无欲心知无欲心如真,
....中略...
比丘观法如法。比丘者,内实有欲知有欲如真,内实无欲知无欲如真” (CBETA, T01, no. 26, p. 584, a5-25)
有贪欲心如实知算是心念处. 而法念处有提到五盖, 五盖也有贪欲盖. 那上面二段经文的实际差别在哪里?
以“名色集则心集”来看第一句, 是很合理, 贪欲心也是一种心识, 符合“名色集则识集”.
而法念处中五盖的贪欲, 若是用“不如理作意”而生起贪欲的角度来看, 也符合“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
但如果第二句的重点在于要知道这种心(贪欲心)的名相称为“五盖”、“贪欲盖”, 那么就需要想蕴的作用, 这样就符合“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不过我觉得法念处应该不会把重点放在知道这些诸法的名称。
Heawen Chou:
周师兄提到“忆念”相当于唯识中五遍行:“作意、触、受、想、思”中的“想、思”.在南传则是分成七遍一切心所:“触、受、想、思、一境性、名命根、作意”.
我的看法是南传的“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就是指“作意”.而北传的“忆念集则法集”是指“想”(纯粹依文解义, 而且念也多少有作意的味道, 只是“忆”看来是最接近想蕴). 而五盖都是属于“思”心所的范围.
所以南北传的差别就在是“作意”或“想蕴”. 其实五遍或七遍都是存在的, 只是谁为主角的问题而已.
David Chiou:
《杂阿含经》卷26:“若不正思惟者,未起贪欲盖则起,已起贪欲盖重生令增广;未起瞋恚、睡眠、掉悔、疑盖则起,已起瞋恚、睡眠、掉悔、疑盖重生令增广。未起念觉支不起,已起念觉支则退;未起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不起,已起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则退。”(CBETA, T02, no. 99, p. 189, b11-17)
四念住的“念”,梵文 smrti, 巴利文 sati,又译为“忆念”。因此“忆念集则法集”意义可能同于“念集则法集”(只是这样读者更看不懂了),可以解释为有好好实行四念处的话,则善法(如“法念处”讨论的七觉支)可升起。
注解如下,如有不精确的地方请指正: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有“忆念”才有“诸法”,没有“忆念”则没有“诸法”。例如有四念处,才能培养七觉支,反之亦然。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可参见《杂阿含经》第704经所说,正思惟(如理作意)会令七觉支增长、五盖退没,不正思惟(非理作意)会令五盖增长、七觉支退没。
ChenTim: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随集法观法住,随灭法观法住,随集灭法观法住,则无所依住,于诸世间则无所取
-→ 感觉像是在教导修行法念处时要如何观法集灭的因缘,忆念的集灭造成法的集灭,所以观察”忆念”可以觉察到法的无常.前面几句是在教观身的因缘在食,观受的因缘在触,观心的因缘在名色,这句讲观法的因缘在忆念,一对对的因果搭配起来观察,这样整段说法会蛮连贯的.
乔瑟夫:
《持世经》卷3〈6 四念处品〉:“色阴所摄数名为身。何故说名为身。能有所作故。说名为身。贪著依止处故。说名为身。随意有用故。说名为身。(从忆想分别起故。说名为身)。”(CBETA, T14, no. 482, p. 657, c20-23)
Heawen Chou 看大刚贴这段
《杂阿含经》卷26:“若【不正思惟】者,未起贪欲盖则起,已起贪欲盖重生令增广;未起瞋恚、睡眠、掉悔、疑盖则起,已起瞋恚、睡眠、掉悔、疑盖重生令增广。未起念觉支不起,已起念觉支则退;未起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不起,已起择法、精进、猗、喜、定、舍觉支则退。”(CBETA, T02, no. 99, p. 189, b11-17)
它指出【不正思惟】会生起五盖,令七觉支不起。反之则五盖不起而生起七觉支。
由这个【正思惟】我联想到了【如理作意】,我引用庄春江老师的阿含辞典:
如理作意:从根源思惟;仔细思惟,另译作“如理思惟、正思惟”,南传作“如理作意”(yoniso manasikarotha,另译作“如理注意”,汉译经文也译作“如理思惟”),菩提比丘长老英译为“周密的注意”(careful attention)。
所以,此经的【正思惟】与五盖及七觉支诸法有关,那么也可以说【作意】与五盖及七觉支有关,这就符合南传尼柯耶的教导:“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
再看北传的“忆念”,“忆念”与“作意”我之前无法联想起来,但若单看“思惟”与“忆念”二者,我就觉得好像差不多。所以若北传翻译的“忆念”是“思惟”的意思,由这个角度来看“忆念集则法集”就说的通了。
陈建:
再看北传的“忆念”,“忆念”与“作意”我之前无法联想起来,但若单看“思惟”与“忆念”二者,我就觉得好像差不多。所以若北传翻译的“忆念”是“思惟”的意思,由这个角度来看“忆念集则法集”就说的通了
同意 Heawen Chou学友,我那个时候看,也觉得意念是某种动作,而不特别是忆念佛法或法念住,表达的是一般性的法则应用:有意念 就有法 这个法是指现象,这样搭配上面三个念住,格式一致,即: 先讲生灭法的基础 如色 触 忆念,再以四念住的操作,观这四种客体
陈建:
④ 名色集则心集,名色灭则心没:有“名色”才有“心(识)”,没有“名色”则没有“心(识)”。就六根来看,因为应对了六境(在名色的范畴内),六识才会产生。从人身来看,因为有身心(在名色的范畴内),六识才能增长。
⑤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有“忆念”才有“诸法”,没有“忆念”则没有“诸法”。例如有四念处,才能培养七觉支,反之亦然。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可参见《杂阿含经》第704经所说,正思惟(如理作意)会令七觉支增长、五盖退没,不正思惟(非理作意)会令五盖增长、七觉支退没。
比较站上的注解,依格式来看,我觉得这个忆念是一般化动作的忆念而已,所以我的想法也是偏上面说法与南传见解
蔡忏摩:
其实杂阿含经的 :“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 ”,玄奘法师就是翻译成“作意集则法集的 ” 。
奘译对应到的其中一个地方是«摄事分»对应的解释(如前),一个地方是«俱舍论»卷二十三引用此经:“ 然有经言。此四念住由何故集。由何故灭。食触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受心法集。食触名色作意灭故。如次令身受心法灭。 ”
由此可见北传有部的“忆念 ”和“作意 ”的意思是一样的。
Heawen Chou:
看来很可能只是翻译的问题. 可见还是要小心依文解义容易造成的困扰.
乔瑟夫:
在北传经典鸠摩罗什法师翻译叫做“正”“忆念”,但是玄奘法师翻个“如理”“作意”,意义等同....这个“如理作意”说个白话,就是依据、就是根据佛的法语去思惟、观察,这就叫做如理作意。(参考资料所回答)
乔瑟夫:
当有念心所产生时,一定有作意心所
蔡忏摩:
(补充 乔瑟夫 的参考资料) 北传旧译的说明:
在求那跋陀罗的译本,“作意 ” 都是翻成“忆”的。
《众事分阿毘昙论( 求那跋陀罗共菩提耶舍译 )》中说:
“云何忆。谓心发悟。忆念思惟心行境界。”
“ 云何念。谓念随。念不舍。于缘不废乱忘。 ”
但我觉得上面说得太简略了,不容易了解各心所的 定义 和 特性
所以我自己是参照《俱舍论光记》中的说法,当作补充。
“ 念谓于缘明记不忘者。念之作用于所缘境分明记持。能为后时<不忘失因>。非谓但念过去境也。故正理云。于境明记。<不忘失因>说名为念 又入阿毘达摩云。念谓令心于境明记。即是不忘已.正.当作诸事业义(解云彼论从强说心。理实亦令心所)。 ”
“作意谓能令心警觉者。作动于意故名作意。谓能令心警觉前境。 心如睡眠沉没不行。由作意力警觉取境。理实亦能警觉心所。从强说心。故正理云。诸心.所法依心转故。但动于意余动亦成。又正理云。引心.心所。令于所缘有所警觉说名作意。此即世间说为留意。 《杂心》名“忆”。又入阿毘达摩云。作意谓能令心警觉。即是<引心趣境>为义。亦是<忆持>曾受境等。 ”
Linus Hsao:
而四念处的观察,怎么也不会离开根尘识的范围。四念处的实作示范之一,请以 光明 搜寻中阿含。
乔瑟夫:
Linus Hsao请教是中阿含经号?
Linus Hsao:
《中阿含经》卷24〈4 因品〉:““复次,比丘观身如身,比丘者,念光明想,善 受善持,善忆所念,如前后亦然,如后前亦然,如昼夜亦然,如夜昼亦然,如下上 亦然,如上下亦然。如是不颠倒,心无有缠,修光明心,心终不为暗之所覆。如是 比丘观内身如身,观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比丘观身如 身。”(CBETA, T01, no. 26, p. 583, a21-28)
David Chiou:
关于原题“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之前白话解释为: 有“忆念”才有“诸法”,没有“忆念”则没有“诸法”。例如有四念处,才能培养七觉支,反之亦然。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可参见《杂阿含经》第704经所说,正思惟(如理作意)会令七觉支增长、五盖退没,不正思惟(非理作意)会令五盖增长、七觉支退没。
请问 Heawen Chou 综合上述大家的讨论以及阿毗达摩所述,看怎么修改足够精确又容易理解? 谢谢!
乔瑟夫:
“复次,比丘观身如身,比丘者,善受观相,(善忆所念),犹如有人,坐观卧人,卧观坐人。如是比丘善受观相,善忆所念。如是比丘观内身如身,观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比丘观身如身。.....善忆所念~~~>都还在身念处的范围...
David Chiou:
To 乔瑟夫: 这是因为四念处的“念”又译为“忆念”,例如佛光大辞典的“忆念”条目:
梵语 smrti,巴利语 sati。忆,忆持不忘之义;念,明记不忘之义。深刻于心内,记忆而不忘失,称为忆念。一般系指念念不忘佛陀或诸佛之功德而言。日本净土真宗有时以此为信心之别名。〔法蕴足论卷二、观无量寿经疏卷四、往生论注卷上〕(参阅“念”3206) p6220
因此该段经文纯粹是讲好好地念住,而不是特别指“忆念(法)”
周靖山:
谈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
虽然我们此版提倡以经、律来讨论,但我认为适当运用相关的论加以说明是有助于了解。毕竟有些论是一些对佛经比我们有深入研究与修证的古大德所著。所以我还是想再引唯识论来阐释“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
在唯识“五遍行 ”谓:意、触、受、想、思。言遍行者。遍乃周遍。所谓无处不至也。行乃心行。即能缘之心。其境乃心行之处。为所缘耳。此五心所。以遍有四一切。谓遍一切善恶之性。遍一切三界九地。遍一切长短之时。遍一切识。于八个识中同时俱起。
因此我们知“五遍行 ”指的就是(作意、触、受、想、思),它们是不管善法、恶法所有心理作用共同的过程。任何心念的生起大多以这五种心理作用为前导,此五法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起任何心理活动,对任何客观环境,都与之俱起。所以一开始不管善法、恶法是源自相同的过程。
1. 作意:在普通我们叫做“注意”。就是说:当我们的感官,最初接触外境时,所起的一种“警觉”的作用,称为“作意”。反之:若不注意,则虽境界现前,我们也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因此作意可以说是“五遍行 ”的基础,没有作意也就没下列触、受、想、思的动作。
2. 又因它遍一切法,所以观四念处亦是以作意为基础,也就是我们行“作意”才能进行观四念处。要严格来说四念处〈身、受、心、法〉都跟“作意集”有关。则大可说“作意集”则四念处集。“作意灭”则四念处无所依住,则四念处没。”
但如果只是作意是无法进行观四念处,需要加上触、受、想、思,才能行观四念处。
而此处既然谈,“食集则身集,食灭则身没”、“触集则受集 ,触灭则受没”、“名色集则心集,名色灭则心没”、“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
那么是否要摒弃“作意”为基础的共通性,而不以能概括〈身、受、心、法〉的作意来谈,才足以分别说明以上四则偈。以更细“五遍行 ”中“想、思”,来对应法集谈忆念集指出何种的心行。“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所以我会说忆念集是“想、思集”。
我试着以四食加以说明:
A.“食集则身集,食灭则身没”:我们通常可解释为因有食物〈抟团食〉的滋养所以可持有此色身,如果没有食物〈抟团食〉的滋养则此色身将灭去。
B.“触集则受集 ,触灭则受没”“触”这是指我们的心对于外境所生之反应作用。依唯识云:触,乃根、境、识三者和合所生。我们通常可解释为,如果六根对六尘因有触的原因,则能产生受。如果六根对六尘没有触的原因,则不产生受。也可以说触食集则受集 ,触食灭则受灭。
C.“名色集则心集,名色灭则心没”:在<杂阿含、三、五九>云:名色集是识集。名色灭是识灭。因此此处的“心”指的就是“心识”。识有能觉知及执持为义。因此“心”指的能觉知当下的心念状况,包括如有贪、无贪、有瞋、无瞋、有痴、无痴,乃至散乱等状态,客观地觉知心念的变化。也就是需此色身上的六根及受.想.行.识集,“心识”才能产生作用。如果没有色身上的六根及受.想.行.识集,“心识”不能产生作用。“心”是觉知与识能执持的基础。
名与色又是“心”运作必备基础条件。“心”的运作是偏向于觉知与识能执持。
因此也可以说识食集则心集 ,识食灭则心灭。或四食集则心集 ,四食灭则心灭。因为色身需〈抟团食〉、名中的受需触食、名中的想.行需思食、名中的识需识食。
D.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法包括一切法,包括善法、不善法。。有为法、无为法。也就是要能觉知此诸法、才能见缘起,证悟四圣谛。原则要观此法以“五遍行 ”中的(作意、想、思)为主,既然“作意”是“五遍行 ”的基础,同时“作意”也是观四念处共同的基础。那么要凸显观法的特性,所以我认为就是相当于“五遍行 ”中的(想、思)。上面的“心”运作偏向于觉知与识能执持,而此处的(想、思)偏向于忆念、思考推理、及意志。而忆念含有回想法相念持之义,因此能有(想、思)之行。 以“想、思”能推理见一切法,包括善法、不善法 。有为法、无为法。“想、思”能作用包括正思惟(如理思惟→此处我把作意改成思惟比较清楚)及一般有为法思惟。如能正思惟便能觉知此诸法、缘起,证悟四圣谛。思食,指的即是思想或意志。因此也可以说思食集则法集 ,思食灭则法灭。
所以我会说“忆念集”就是“想、思集”。
Heawen Chou:
大刚,这一句我觉得怪怪的:
【有“忆念”才有“诸法”,没有“忆念”则没有“诸法”。例如有四念处,才能培养七觉支,反之亦然。】
这个例子好像把“四念处”当成“忆念”的例子,但目前我只知道“忆念”是“作意”的另译,用这个角度我才觉得合理,因此我也举不出适当的例子。
蔡忏摩:
TO 邱大刚师兄:关于 “ 忆念 ”, 上面我已经有专门考古过了,“ 忆念 ” 和“念”的差别在哪里,前面我也直接举出经藏和论藏的例子详述了,再去爬下文吧 _ ( ) _
“ 忆念 ” 在 “杂阿含经的译者求那拔陀罗”的法相字典(众事分阿毗昙论)里代表的就是 “作意 ”。另外该经也有奘译,也是翻译成 “作意”。
众事分阿毗昙论,在玄奘的译本译名叫做阿毗达摩品类足论
对照二译文:
«众事分阿毗昙论»:
“云何忆。谓心发悟。忆念思惟心行境界。”
“ 云何念。谓念随。念不舍。于缘不废乱忘。 ”
«阿毗达摩品类足论»:
“ 作意云何。谓牵引心。随顺牵引。思惟牵引。作意造意。转变心警觉心。是名作意。 ”
“ 念云何。谓念随念别念忆念。不忘不失不遗不漏不忘法性。 心明记性。是名为念。 ”
蔡忏摩:
杂阿含经的译者求那拔陀罗 ,本身非常重视也深入学习阿毗达摩 , 所以我们只要参考他的阿毗昙译作,就不必再就字面猜说他可能有什么其他的意思了。该经奘译亦有引用,如«俱舍论»卷二十三:“ 然有经言。此四念住由何故集。由何故灭。食触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受心法集。食触名色作意灭故。如次令身受心法灭。 ”
另外,«杂阿毗昙心论»和求那跋陀罗同时代的译本也是将 “ 作意 ” 翻成“忆 ”,而这部论也是他特别特别重视的。
请看《高僧传》(卷三):“求那跋陀罗。此云功德贤。中天竺人。以大乘学故世号摩诃衍。本婆罗门种。幼学五明诸论。天文书算医方咒术靡不该博。后遇见阿毗昙杂心。寻读惊悟。乃深崇佛法焉。其家世外道禁绝沙门。乃舍家潜遁远求师友。即投簪落彩专精志学。及受具足博通三藏。”
David Chiou:
To 蔡忏摩: 谢谢您提供的心得,蛮不错的。之所以请 Heaven 多贡献意见,因为 Heaven 对南传阿毗达摩有所专精,逻辑又清楚,可以作为不错的参考。
就《杂阿含经》的“忆念”一词来说,用法蛮多的,例如:
《杂阿含经》卷37:“云何为【正念】?谓比丘内身身观念处,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调伏世间贪忧;外身身观念处、内外身身观念处,内受、外受、内外受,内心、外心、内外心,内法、外法、内外法法观念处,精勤方便,正念正智,调伏世间贪忧,是名比丘【正忆念】。”(CBETA, T02, no. 99, p. 268, c2-7)
⇒ 这经中求那拔陀罗将“(正)忆念”完全等同于“(正)念”。
《杂阿含经》卷26:“如来于过去宿命种种事【忆念】:‘从一生至百千生,从一劫至百千劫。”(CBETA, T02, no. 99, p. 187, a10-12)
⇒ 这经中的“忆念”则完全就是“回忆想念”这种用法。
因此虽然求那拔陀罗翻译作品中的“忆念”曾被玄奘翻为“作意”,或是同句南传经文由庄居士翻为“作意”,我还是得仔细研究当中的异同。
另一方面,或许“念”、“回忆想念”、“作意”本来意思就相近,不容易区分,因此一方面我认同蔡忏摩找出的例子,另一方面却得比对其他层面的资讯,例如根据南传阿毗达摩而作的分类,看看会不会有些更清楚的见解。这不代表南传阿毗达摩就是正确的,只是参考之一,而且是逻辑清楚的一个参考
蔡忏摩:
谢谢DAVID的分享,思虑周密又条理清楚,又帮我上了一课。
邱大刚:
蔡忏摩客气了,您查到的资料也帮我上了一课。借由本社团如您这样各位高手的讨论,能多了解一些面向,这样虽然我个人所知有限,还是能透过大家的帮忙尽量避免一些错误
蔡忏摩:
是的,不过我认为阿毗达摩里“念 ”的意思,和我们的常识不一样,这有需要特别注意,“ 念 ”是诸法的不忘失因,但是如果不作意,也不会自动的回想过去的情境。
“ 念谓于缘明记不忘者。念之作用于所缘境分明记持。能为后时<不忘失因>。非谓但念过去境也。故正理云。于境明记。<不忘失因>说名为念 又入阿毘达摩云。念谓令心于境明记。即是不忘已.正.当作诸事业义(解云彼论从强说心。理实亦令心所)。 ”
—>《俱舍论光记》
这也是说,我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回想某人某事(不自主的回想好事或坏事),这也是作意的作用,从这些生活中的例子就可以发现,作意的作用极其微细,在微细流注中,成为我们染竟转依的关键,透过观察 “ 作意 ” 的不自在性,我们就了解无我。
Heawen Chou:
大刚,忆念的问题,我想不出好的答案。我想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忆念”可能有许多意思,但在此处的意思究竟为何,实在无法推敲出来。
“作意”依然是我觉得最能接受的,一来在南传及及各论如《显扬圣教论》、《阿毘达磨俱舍论》、《俱舍论记》皆用“作意”,二来,在义理上,“作意”是遍一切心所,作用是让心朝向目标,所以是诸法生起的重点,因此“作意集则法集”是合理的。
若将“忆念”解释为“念”(sati),我是觉得有一点不适合。
若由心所来解释,念心所并不是遍一切心所,也就是它不是总是存在的,尤其在南传的论中,它只在善心(美心)中出现,不会在不善心中出现。但忆念集则法集,这里的法是包含五盖等不善法,就无法解释如何由念而生起不善法?但由作意就可以解释,因为不如理作意也是作意,它是不善法生起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认为这里的“忆念”不是“念”(sati),也应该不是回忆的意思,我无法猜想“忆念”它的原文与原意可能是什么?“作意”似乎没有“忆念”的意思,但根据一些法友提供说在某些论中是把作意和忆念视为相同的,我只能猜测,或许在那个时代,“作意”是有人译为“忆念”,但现在使用的“忆念”已没有这层意思,所以现在没有这种连结了。
底下列举作意与念在《阿毘达摩概要精解》中的意思,以及相关的经文。
作意(manasikara):此巴利文的直译意义是“心的造作”。作意是令心转向目标的心所;通过它目标得以呈现于心。其特相是“指引”(sarana)相应法朝向目标;作用是把相应法与目标连接起来;现起是面对目标;近因是目标。作意有如船的舵,控制船的方向以朝向目的地;或有如马车夫,指挥已驯服的马(相应法)朝向它们的目的地(目标)。应分别作意与寻两者:前者把相应法转向目标,后者则把它们投入目标。作意是一切心不可或缺的识知因素;寻则是并非不可缺少的特有心所。
念(sati):巴利文sati的词根意为“忆念”,然而作为心所,它是心于当下能够清楚觉知(其目标),而不是纯粹只是回忆过去。其特相是对目标念念分明而不流失;作用是不迷惑或不忘失;现起是守护或心面对目标的状态;近因是强而有力的想(thirasabba)或四念处(见第七章、节廿四)。
《显扬圣教论》卷16〈成现观品8〉:“谓由食集故身集。触集故受集。名色集故识集。【作意集故法集】”(CBETA, T31, no. 1602, p. 561, c16-17)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23〈分别贤圣品6〉:“然有经言。此四念住由何故集。由何故灭。食触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受心法集。食触名色作意灭故。如次令身受心法灭。”(CBETA, T29, no. 1558, p. 119, a12-15)
《俱舍论记》卷23〈分别贤圣品6〉:“经复答言。食集故令身集。由段食故身得增长。触集故令受集。由触因故受果得生。名色集故令心集。由名与心为相应.俱有等。由色与心为依.缘等心果得生 又解约四识住色蕴是色。受.想.行是名。识是能住即是所集。是故除识。【作意集故令法集】。由作意起故令此法中余心所起。若食.触.名色.作意四因灭故。如次令身.受.心.法四果灭”(CBETA, T41, no. 1821, p. 343, c15-23)
《相应部经典(第42卷-第47卷)》卷47:“【依作意集起,而法集起】;依作意灭坏,而法灭坏。”(CBETA, N17, no. 6, p. 381, a4 // PTS.S.5.184)
乔瑟夫:
《瑜伽师地论》的一句话──“若不如理而强作意,其如理者而不作意;总说此二,名不正思惟。”
David Chiou:
谢谢大家的讨论,归结如下: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有作意才有诸法,没有作意则没有诸法。例如有四念处,才能培养七觉支,反之亦然。此处“忆念”可能为“作意”的旧译。相当的南传经文作“从作意集而有法的集起;从作意灭而有法的灭没”。可参见《杂阿含经》第704经所说,正思惟(如理作意)会令七觉支增长、五盖退没,不正思惟(非理作意)会令五盖增长、七觉支退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