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en Wan:

末学的思路有时转不过弯来,请大德们原谅。

常看到"内有六识身,外有名色"名色的识不就是六识身,又为何要分内外 ?


David Chiou:

Helen Wan 真细心!的确这边所说的和其他地方的分类不尽相同。

《杂阿含经》卷十二第294经:“如是内有识身,外有名色,此二缘生六触入处”,在讲“外有名色”时,这里的“名色”就是特别指外境的名色。

例如“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这一句话里,对应到“内有识身”的是“眼识”,对应到“外有名色”的是“色(境)”。

而在“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这一句话里,对应到的“内有识色”的是“意识”,对应到“外有名色”的是“法(境)”。法境就是一种“名”。当我们观察前一个念头时,前一个念头已经过去了、变成被观察的对象了,因为是精神上的被观察的对象,所以属于“名”。

也是基于 Helen 提的这类问题,一些南传论师为了让逻辑上更清晰,而主张“名”只有“受想行”不含“识”。不过不管哪种主张,了解背后的意义比较重要。

话说回来,凡夫将身体的内外视作“我的内外”,这其实是基于“我见”来看,因为将身体视为我,所以身体外是外,身体内是内。佛法则教导我们客观地分析,而不是以“我”为中心的分析,因此内和外就只是相对上地来说,而不是有个绝对的内与外的区分了 :-)


David Chiou:

《中阿含经》卷3〈业相应品 2〉第13经度经也有相关的逻辑:“以六界合故,便生母胎,因六界便有六处,因六处便有更乐(触),因更乐便有觉(受)。”

此经中以“六界”(地、水、火、风、空、识)代表“名色”。“六界”就是不分人的内外,单纯地描述身心以及世间的组成。


正解法师:

于此末学理解为,行丶识的识为当下心,名色为所缘的识为过去心,也就是透过了别判断之后的心识,因此才称之为法麈。这是个人的浅见。


Helen Wan:

时常与善知识一起读书(杂阿含),受益良多,好像末学的愚昧被解开了一些。”对应到“内有识身”的是“眼识”,对应到“外有名色”的是“色(境)”” 大德解释的太棒了。解了心结。感恩,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