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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十八第497经的“举罪五法”,有什么生活上的例子?
Teddy Lin:
以下节录自净一法师的文章:“举罪五德”:
(一)、实非不实
实非不实,略而言之,就是真实的意思。也就是说,当你要举发别人过错时,于对方所犯的罪过,必须要详加调查,清楚来龙去脉,确定对方所犯的过错,才能据实去做。而不是道听涂说,或误听别人谗言,就信以为真,而去兴师问罪,乃至任凭自己臆测,妄加罪名。如果是这样,对方必定心里不服,觉得冤枉委屈,认为你认事不清,处理不公,又如何会接受你的举罪,听从劝告呢?而莫须有的罪名,强加身上,子虚乌有的事情,又叫他如何认错改过呢?所以于事必须是实而非不实
(二)、时不非时
时不非时,乃宜时也。就是举罪谏言的时机要恰当,当避免以下时间:
1、身心有事挂碍时。一个人如果有事缠身,或是心有挂碍时,压力盖顶,会显得比较焦虑、烦躁,没有耐性,也没有心情去理会其他次要的事。如果这个时候,你不识时,衷执理前去说教,有修养的人,可能会耐住性子,不表厌烦,但对你所说的话,也许有听没有到,听而不闻,对你敷衍了事,让你感觉缺乏诚意,有说等于没说。缺乏耐性者,烦上加烦,可能就火冒三丈,粗言恶语,臭脸相向了。所以欲举人罪,此时当不宜进行。
2、当别人面前时。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心,凡事希望得到别人的肯定和赞叹,不愿意漏气,让别人知道自己不行,有不好的地方。故要举发别人的过失,一定要保全对方的尊严,避免有人在场,丧失他的颜面。若在私底下没人的场合,一对一诚恳以对,好言相谏,相信效果一定不错。所以有人在场时,当避免之。
3、疲累困盹时。虽然是在没人的地方,但对方已经非常疲累,一心只想睡觉和休息,在此精神不济之时,就不宜进行谏言,否则即是非时。
4、沮丧自轻时。如果对方有病缠身,或遭受其他严重的打击,心情跌进谷底,对人生正感失望、沮丧,乃至有轻生的想法产生时,就算他犯有天大的罪过,此时,也当按下不表,反而应该多方面给与鼓励和肯定,让他对人生重燃希望,振作精神向前挺进才是,否则此时再给与否定,己经人轻,火上加油,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以上时间能免则免,若能等待对方心情轻松,两人闲聊时,伺机切入主题,或是当对方自我检讨,向你请益,请求赐教时,那是最好不过的时机了。
(三)、义饶益非非义饶益
这个意思是说,对他人所作的举罪行为,是为了对方着想,乃为了增长他的利益而为,绝非为一己私利,故意要损他威德,或是挟怨报复,公报私仇;并且相谏之言,所言有物,言必中的,句句铿锵,振聋发瞆,能折伏对方,为他接受,进而改过向善,真正蒙受你赐与的法益。
(四)、柔软不麁涩
简而言之,乃柔软语也!何谓柔软语?即柔和之言语,能适人之情者。人有喜、怒、哀、乐、爱、恶、欲七情,我们若欲举罪相谏,所说言语当慎思、慎辨,要适合对方的心情和程度,让对方听了感到愉悦且受用,千万不可认为对方做错了事,就得理不饶人,粗言粗语批评指责,让对方下不了台,反而恼羞成怒,死不认错。当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况且我们相谏的目的,无非是不希望对方不知错而受伤害,并非执理为难,所以当柔言细语,以对方能接受为宜。诚如《呻吟语》云:“责人要含蓄,忌太尽;要委婉,忌太直;要疑似,忌太真。”
(五)、慈心不瞋恚
慈能与乐,悲能拔苦,具有慈悲心的人,都希望众生能离苦得乐。而瞋恚心乃因违逆我者,不能顺从我心、不能如我所愿,瞋怒恚恨而起。故此心一起,就会有恼害众生的动作发生。
上述曾言,举人之罪是为对方利益着想,非为自己情绪发泄,而故意非难;乃为对方离苦得乐,不是因对方得罪于你,迁怒才做。故我们如能慈心以对,发于内,形于外,精诚所感,金石为开,顽石亦能点头。反之,心含恚恨,内心不平,处事决难公正,一旦对方怀疑,心生排斥,纵然你说的是长篇道理,正义也站在你这一边,可是对方不接受,再好的谏言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慈心不瞋恚,当为首要。
说话懂得技巧,知心顺性,人家才会喜欢听;谏言更是需要艺术,要真、要善、要美,如果不真、不善、不美、不恰当,就算你自己认为是存好心、说好话,恐怕也难得对方认同,反而徒增挫折感,认为好人难为。今佛陀所说的五德,不论是对举人之罪、朋友相谏来说,都非常圆满适宜,如果我们能信受奉行,善加运用,于人际关系当有莫大的帮助,而且要做个良好的进谏者,也不再是那么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