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erson Chang: 《杂阿含经》卷二十八第748经: 彼正见者,能起正志⑤、正语⑥、正业⑦、正命⑧、正方便⑨、正念⑩、正定⑪。起定正受⑫故,圣弟子心正解脱贪欲、瞋恚、愚痴。 这段中“能起正志”、“起定正受”的“起”都是动词。生起、发动、(在身心)产生出来的意思。 下一经也用到多次: 邪见生已,能起邪志ⓒ、邪语ⓓ、邪业ⓔ、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 若起明②为前相,生诸ⓙ善法。时,惭愧随生,惭愧生已,能生正见,正见生已,起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③起已,圣弟子得正解脱贪欲、瞋恚、愚痴。 我想问“起定正受”的定跟正受,是同义叠词的用法吗? 也就是说“生起 定/正受”? 还是说这边的正受有另一层的意义,用来更进一步的elaborate specifically? 例如说特别指明这样的定生起的是正受,能导向解脱三毒的正受。 而非外道定、邪定生起的邪受? 如果是第二种,就可以在注解上稍作说明,以便同学理解。 David Chiou: 嗯,应该是单纯的同义复词,因为下一经有句一模一样意义的句子,是译为“正定起已,圣弟子得正解脱贪欲、瞋恚、愚痴。” 起定正受=正定起已。
因此注解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