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aSitting ◎ 禅与静坐 板主: prajna |
阅读文章: 第 133/511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
作者: sam567 (sam) 标题: 求助解释此则公案意义 时间: 2003年 5月26日 20:51:33 星期一 安国弘瑫 师拈问僧:「一语之中须具得失两意,作摩生道?」 僧提起拳头云:「不可唤做拳头」 师不肯,自拈起拳头曰:「只为唤作拳头。」 问:「如何是活人之剑?」 师曰:「不敢瞎却汝」 「如何是杀人刀?」 师云:「只这个是。 -- ※ Origin: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cbs.ntu.edu.tw> ◆ From: !163.26.2.173 |
阅读文章: 第 133/511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