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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电子佛典编辑小辑 <ebtwg@ms12.hinet.net>, 信区: BudaTech 标 题: Re: 小品般若波罗蜜校勘 发信站: National Sun Yet San University (Thu Apr 10 22:27:16 199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buda-tech@sccid.nsysu 来 源: sccid.nsysu.edu.tw Tsung wu Ho wrote: > > 各位关心电子佛典的朋友: > > 近日校出如下差异,提供各位关心电子佛典的朋友参考. > > 【恭敬菩萨品第二十一】 > > 佛教大藏经扫瞄档: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是罪者可得悔不。要当毕其随念劫数。尔 > 乃还得发大庄严。佛言。有出。我说菩萨声闻皆有出罪法。不说无出。 > 圆明出版社(p.249): .......。佛言。我法皆说有出罪法。不说无出罪法。 > 睇△陔□ 声闻皆有出罪法。 > 全佛出版(p.185):...佛言。有出我说菩萨、声闻皆有出罪法。不说无出。.... ★其中「出」与「我」中,没有加标点;此与佛教大藏经上的标点一致,但多了「菩萨」 与「声闻」中的「、」。 > 【无悭烦恼品第二十二】 > > 佛教大藏经扫瞄档: > 须菩提。菩萨亦学具足声闻利。但不愿住声闻法中。欲具足诸功德必皆能知。但不於中 > 住。作是念。我亦当说是声闻功德。 > 圆明出版社(p.254):须菩提。菩萨亦学具足声闻利。但不愿住声闻法中我当得是声闻。 > 具足诸功德虽皆能知。不於中住。.......。 > 全佛出版社(p.190):须菩提。菩萨亦学具足声闻利。但不愿住声闻法中⊙我当得是声闻☆。 具足诸功德*利虽☆皆能知。不於中住。.......。 其中,⊙我当得是声闻☆:表示「我当得是声闻」是补入。 *利虽☆ :「利虽」为改正。 电子佛典编辑小组 ebtwg@ms12.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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