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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lai000 (rlai000) 标题: Re: 请问十四无记的意义 时间: 2006年11月 5日 8:06:06 星期日 ※ 引述《swandance@kkcity.com.tw (swandance)》之铭言: > > 师兄,您是说「法」是不可言说的,或应是「法性」啊? > 这是用语定义的问题。 这是於法义上辨别、抉择的问题,非常重要。抉择错了,何来作观修? > 自来有以「法」与「法性」这一对概念, > 来指称「现象诸物」与「诸法本质」。 师兄是否把「法性」理解成「法」的「性」?若是,则师兄依然在说「法」这一层次。 於诸经或论中,「法性」为诸佛与菩萨所现证的「境界」。 > 但如实而论: > 法,即法性! > 理由是: > 轨持之物,起於意境,发为文义,是名为「法」。 > 然此「法」即「法性」之表徵, > 迷者於「法」妄起见解,故为他说离「法」别有「法性」; > 达者於六尘而不染,故说「法即法性」也。 > (然「达者」亦分闻思慧之「达者」,或修行之「达者」,或证悟之「达者」。) > (以上有重点,请静思,若转得过去,层次即提升;若有疑问,欢迎提出以相切磋。) -- ※ Origin: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cbs.ntu.edu.tw> ◆ From: !72.0.19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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