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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lai000 (rlai000)
标题: Re: 请问十四无记的意义
时间: 2006年11月 5日  8:06:06 星期日

※ 引述《swandance@kkcity.com.tw (swandance)》之铭言:
> > 师兄,您是说「法」是不可言说的,或应是「法性」啊?
> 这是用语定义的问题。

这是於法义上辨别、抉择的问题,非常重要。抉择错了,何来作观修?

> 自来有以「法」与「法性」这一对概念,
> 来指称「现象诸物」与「诸法本质」。

师兄是否把「法性」理解成「法」的「性」?若是,则师兄依然在说「法」这一层次。

於诸经或论中,「法性」为诸佛与菩萨所现证的「境界」。

> 但如实而论:
> 法,即法性!
> 理由是:
> 轨持之物,起於意境,发为文义,是名为「法」。
> 然此「法」即「法性」之表徵,
> 迷者於「法」妄起见解,故为他说离「法」别有「法性」;
> 达者於六尘而不染,故说「法即法性」也。
> (然「达者」亦分闻思慧之「达者」,或修行之「达者」,或证悟之「达者」。)
> (以上有重点,请静思,若转得过去,层次即提升;若有疑问,欢迎提出以相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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