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连线佛教版 板主: f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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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obert2007@kkcity.com.tw (笑、不生气、正面、放松), 看板: Buddhism 标 题: Re: 受食鱼、肉者是否断大慈种?~3 发信站: KKCITY (Wed Aug 1 01:25:43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su!News.a6Crazy.twbbs.org!news.au!zoonews.ee.ntu! ※ 引述《Heavenchow.bbs@cbs.ntu.edu.tw (Heaven)》之铭言: > 有师兄指出, 佛陀的教导是 "若为比丘杀, 可听比丘尼受用". 不好意思,我没有搜寻到这段经典。 如果这是个别情况的话,可能因为比丘尼身体方面的需要。 同时,既然是佛陀所听许,这业障对於有大神力与累世功德的佛陀来说可以轻易化解。 只是怀疑有些还没有多少功德的现代人,任意听许他人食用超过佛陀所允许的肉, 不知这业障谁来消受。 > "业" 的成立重点在於个人的 "行", 也就是 "作意" , 这个观点,对个人来说如同醍醐灌顶。 > 相信你提 "补充" , 是表示你知道我们谈佛法中的 "业" 与世间法的 "罪" 是二回事. 现实社会中,不允许杀人,但判决有 "罪" 时会考量「行为人主观上之犯意」。 佛学世界中,不允许杀生,但是否有 "业" 也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之犯意」。 因此,怎样才叫「故意」或「无意」,法律方面可以提供严谨的解释。 我贴完该段法律资讯之後,发现有一个名词「未必故意」,据查又称「间接故意」: 行为人主观上有预见其行为明显有实现构成要件之可能,虽不确定其必然发生, 但是既使发生也不感意外,而仍旧实施此一行为,最终发生构成要件该当之行为。 据此定义,即使种植农作物的杀生,也是可以预见的, 所以买农作物的人,都涉及鼓励相关活动,虽可预见杀生而仍旧实施此一行为, 所以任何人都在「间接故意杀生」。 (我不是学法律的,如果有法学专家请予指正。) 发现这个名词解释,连我自己也很惊讶,因为我从来不认为自己「间接故意杀生」。 然而我们却无法说:自己买了米,「不慎」「无意」「过失」杀害了小昆□。 因为这是属於「间接故意」「以故意论」。 还好我诚挚的祈愿并相信: (自己每日修行功德)+(养活这人身的功德)>(食物中「间接故意」杀生的业障) 因此我们每天仍然可以过得快乐自得。 个人认为只有「托钵」而非「买」的行为,才可能不算「间接故意杀生」, 所以佛陀真的很聪明。 -- ┌—————◆KKCITY◆—————┐ KKBOX□歌名□歌手□歌词□专辑□搜寻 │ bbs.kkcity.com.tw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61.216.0.245 》——┘ 超过100家唱片公司合法授权 音乐尽情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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