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连线佛教版    板主: 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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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obert2007@kkcity.com.tw (笑、不生气、正面、放松), 看板: Buddhism
标  题: Re: 受食鱼、肉者是否断大慈种?~3
发信站: KKCITY (Wed Aug  1 01:25:4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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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avenchow.bbs@cbs.ntu.edu.tw (Heaven)》之铭言:
> 有师兄指出, 佛陀的教导是 "若为比丘杀, 可听比丘尼受用".

不好意思,我没有搜寻到这段经典。
如果这是个别情况的话,可能因为比丘尼身体方面的需要。
同时,既然是佛陀所听许,这业障对於有大神力与累世功德的佛陀来说可以轻易化解。
只是怀疑有些还没有多少功德的现代人,任意听许他人食用超过佛陀所允许的肉,
不知这业障谁来消受。


> "业" 的成立重点在於个人的 "行", 也就是 "作意" ,

这个观点,对个人来说如同醍醐灌顶。


> 相信你提 "补充" , 是表示你知道我们谈佛法中的 "业" 与世间法的 "罪" 是二回事.

现实社会中,不允许杀人,但判决有 "罪" 时会考量「行为人主观上之犯意」。
佛学世界中,不允许杀生,但是否有 "业" 也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之犯意」。
因此,怎样才叫「故意」或「无意」,法律方面可以提供严谨的解释。

我贴完该段法律资讯之後,发现有一个名词「未必故意」,据查又称「间接故意」:
 行为人主观上有预见其行为明显有实现构成要件之可能,虽不确定其必然发生,
 但是既使发生也不感意外,而仍旧实施此一行为,最终发生构成要件该当之行为。

据此定义,即使种植农作物的杀生,也是可以预见的,
所以买农作物的人,都涉及鼓励相关活动,虽可预见杀生而仍旧实施此一行为,
所以任何人都在「间接故意杀生」。
(我不是学法律的,如果有法学专家请予指正。)

发现这个名词解释,连我自己也很惊讶,因为我从来不认为自己「间接故意杀生」。
然而我们却无法说:自己买了米,「不慎」「无意」「过失」杀害了小昆□。
因为这是属於「间接故意」「以故意论」。

还好我诚挚的祈愿并相信:
(自己每日修行功德)+(养活这人身的功德)>(食物中「间接故意」杀生的业障)
因此我们每天仍然可以过得快乐自得。

个人认为只有「托钵」而非「买」的行为,才可能不算「间接故意杀生」,
所以佛陀真的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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