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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A010200 (新世纪福音战士EVA机) 看板: Buddhism 标题: [大乘佛教]解题:不求解脱 时间: Mon Oct 1 08:06:42 2007 [大乘佛教]解题:不求解脱 「不求解脱」,出典如下: 见诸众生为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之所烧煮,亦以五欲财利故受种种苦, 又以贪著追求故现受众苦,後受地狱、畜生、饿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 人间贫穷困苦、爱别离苦、冤憎会苦,如是等种种诸苦,众生没在其中 ,欢喜游戏,不觉、不知、不惊、不怖。亦不生厌,不求解脱,於此三 界火宅东西驰走,虽遭大苦不以为患。 《大乘妙法莲华经.譬喻品第三》 历代高僧解说上段经文如下: 此合上见苦悲生。烧煮喻为苦恼之所逼迫。 五欲财利:指色、声、香、味、触五欲之乐,以非财利不能满此乐故。 凡夫误以谋五欲之乐,为谋人生幸福,故有贪著。贪著不得故追求之, 推追求者之用心,必以为不得此乐则不乐而苦, 若得此五欲财利之乐则乐而不苦矣。 岂知此即所谓以苦欲舍苦,苦终无尽也。 盖人之妄心,於所身受之事,稍久即厌以为苦,另以一事代之,其实仍为苦事, 而妄心立即以为可乐;而此相代之苦事,亦无不从辛苦追求得来, 是於所受各苦之中更增一苦,故曰现受众苦。 夫人道之生活,赖衣、食、住三者以为依止,非此则苦,故须求衣、食与房舍, 以为此苦之抵抗,而人心之苦由是遂生,此已为以苦代苦。 诚以既在分段生死之中,随业堕为人身,未证无生,则於根本之苦, 实别无究竟解决之法。然此犹为人身不得已之事,即为人心无可避免之苦; 若彼追求增上五欲之乐者,则不可解矣。此增上五欲之乐,於所需为不必, 於自心为不安,乃仍贪著追求之不已。 求不可得,复极种种贪、□、痴之烦恼,造种种杀、盗、淫、妄之罪业, 以务得此虚幻不实之五欲财利。或竟终不可得;或虽暂得而仍失; 或虽未失而报终命尽之己身,已不复能待,终仍舍之而去, 以往受自业所招之种种三恶道苦报。彼众生者,自作之不自见之,而如来见之, 此所以悲生也。贫穷困苦唯在人间,爱离、冤憎通於人天。 如强力天子入天宫内,夺其妻子,驱出自宫,是亦爱别离苦。 阿修罗王好与帝释战斗,是亦冤憎会苦。 以上既明欲界诸苦之别相,更明三种通相之苦: 一曰、苦苦,为人及三恶道所受显著之苦。 二曰、坏苦,亦曰乐苦,如诸天所受天福之乐,报尽乐坏终归於苦。 三曰、行苦,无色界天既无苦苦、亦无坏苦,以此天只有舍受并无乐受, 以无乐受故自无乐坏之苦受,惟此天随其定业以为迁流,而不能自主,故有行苦。 行苦如漏舟漂流於海中,随风漂荡,听其自沈,此行苦通於三界。 众生贪痴,以苦为乐,沉没其中,故曰欢喜游戏。 既不觉知,故不怖厌,惟滞著於三界中,忽知为善,则生人、天; 忽复造恶,又回恶道;出殁生死,不求解脱,故曰东西驰走不以为苦患也。 《法华经讲演录.(譬喻品第三).太虚大师 解》 -- 如果以为只有佛菩萨才会讲佛法,那可就误会大了… 魔也会讲似是而非的佛法,那叫做「魔说」,所以要切记,堕入魔道,难以翻身。 如果以为解说佛经与佛法是多麽了不起的事,那可就误会大了… 胡乱解说佛经与佛法,必定下地狱後,再得智障报哦… 我宁可去佛寺当义工、诵经、拜佛菩萨、礼忏、持咒、念佛、听历代高僧的教诲! 我也不要下地狱後,再得智障报呢… -- □ 狮子吼站 板面介绍: cbs.ntu.edu.tw ⊙ 教育板, 关怀教人成人的百年志业 (本站精华区完备欢迎参阅) Educ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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