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连线佛教版    板主: 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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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learbook@kkcity.com.tw ( ) 看板: Buddhism
标  题: Re: 评印顺导师「般若经最大」的诠释
发信站: KKCITY (2009/06/22 Mon 12:50:31)

※ 引述《Heavenchow.bbs@cbs.ntu.edu.tw (Heaven)》之铭言:
> 州官、百姓、放火、点灯乃是借用历史典故的寓意。
> 正如你所说,人人皆可自由诠释,总不会此时你又不许我用历史来诠释了吧?
> 我想你应该不是这样想,否则岂不是放了第二把火。:)

既然没有人「不许」你引用历史典故,以上所云目的为何?

> 话是这样说,做出来的却全然不是这麽一回事嘛。

使否「说归说,做归做」也非某人说了算。

> 有其他网友也提出了这种讨论有违「依法不依人」的教导,
> 我也试著指出其中的问题。
> 当然,在学术的领域中,要怎麽讨论是个人自由,
> 但在此时此地,我却听到我也可以再依另一个人?这样可能比较公平?
> 真是令人无言。

既然「无言」,哪来这麽多意见?

> 佛与菩萨,对问酬答,本来就是讨论的一种。经中有许多都在讨论何为真,
> 何为不真。也讨论为何过去四十年不谈真实,
> 并不是讨论「未显真实」的理由及过程,就一定是「开显」真实。

有人要这样解释我个人没意见,并不表示我自身也有如此的认为。

> 退一步来说,我谈的重点在指出有「真实」,佛陀也谈「真实」,
> 你闪躲此事,却又玩起转移焦点的手法了。

闪躲与否也非某人说了算,对於话不投机者,个人不会如此评之。

> 再者,你说:佛陀「是」在开显真实,而「不是」在讨论真实。
> 所以别人讨论是非就是「争对错、论是非」,你谈的就不是?
> 这是州官放的第三把火了。

如果真有放火之事,建议拨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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