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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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Odio.bbs@cd.twbbs.org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新闻] 老师坏坏!老师你好色... 发信站: 中正□梦园 (Wed Nov 29 22:00:36 2006)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netnews.csie.nctu!Yuntech-News!news.ccu!r Origin: cd.cna.ccu.edu.tw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铭言: > ---- 违法的人当然喜欢你这种不论是非要论善恶的伟大观念. > 一个宣称是为了国家找发票, 另一个每年捐款那麽多, 多伟大的善喔! 我只有说,法律是补道德网的不足,我可没有说道德要取代法律的地位。 而你呢?你却是完完全全否定道德存在价值, 倡导只要有「完美」法律就可以天下太平的呢! > 人性是一样的, 为什麽不是每个国家的官员会前仆後继地贪污? > 香港新加坡为什麽比台湾清廉? 人家只是嚷嚷守法吗? 法治只是嚷嚷要守法吗? > 只有蠢货不愿面对现实, 只有蠢货还在嚷嚷礼义廉耻道德人性. 你就是那种只会「嚷嚷」要守法的人。 你更是无法面对你的理论破洞处处的现实。 我猜你大概根本没有参与过自治法规的制订? 我不知道你提新加坡与香港是能提炼出什麽具体的证据, 我认为,他们民众守法的共识靠著各种条件来「深入民心」, 深入民心这种事情,就是你永远无法用法律去强迫界定的成果。 缘木求鱼,不外如是。 还是你要举出法条,证明这一切都是因为新加坡, 关於官员贪污这一部份的法规,制订的比我们台湾好? -- * Origin: 中正□梦园 (CcuDream.twbbs.org) ★ From: 59.113.216.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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