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阅读文章: 第 5666/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
发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公评、集体暴力、法律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Tue Dec 19 12:21:25 2006)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mksh.phc!news.ccns.ncku!ccnews.ncku!news2!Spring!c Origin: bbs.csie.ncu.edu.tw > ==>发信人: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信区: Education > 认为法律不必在乎 很多时候 就是菁英散布出来的 > 菁英不需要法律 法律是给弱者的保障 是菁英的限制 > 台湾的悲哀 在於多数教育工作者 并不是站在弱势的人民的一边 > 而是选择继续 复制菁英的优势 > ----- 立法者必须是菁英, 不管你同不同意它的菁英类型; 立法者最好要倾听各方的意见, 作为他立法的参考. 除非弱者变强者变菁英, 否则弱者的意见最多只是被倾听被参考的. 在这种状况下, 偏偏就有一类人, 打著扶助弱者的旗帜, 从强调人生而平等, 到强调天才蠢才都应该只取一瓢饮, 不一而足. 历史上这种人很多, 不管这种人是不是真的为弱者做了多少事, 後来至少证明这种人本身就是菁英, 通常也享有非菁英所能享有的种种. 当然, 菁英有菁英的风险, 即便不是政治上经济上的菁英, 也不见得能安稳一辈子, 如思想上的菁英, 臭老九. 理想上, 教育与法律都该是中立的, 不应该站在哪一边. 现实则是, 不管它们是否中立, 弱者必然觉得教育与法律都没站在自己这边, 因为执教者与立法者都是菁英, 因为菁英的金瓢子硬是比自己的烂瓢子好. -- <<< 依法行事 消灭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现代公民 >>> -- ◎ Origin: 中央松涛站□bbs.csie.ncu.edu.tw From: 61-230-232-43.dynamic.hinet.n |
阅读文章: 第 5666/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