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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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公评、集体暴力、法律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Tue Dec 19 12:21:2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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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人: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信区: Education
>     认为法律不必在乎 很多时候 就是菁英散布出来的
>     菁英不需要法律 法律是给弱者的保障 是菁英的限制
>     台湾的悲哀 在於多数教育工作者 并不是站在弱势的人民的一边
>     而是选择继续 复制菁英的优势
>
----- 立法者必须是菁英, 不管你同不同意它的菁英类型;
      立法者最好要倾听各方的意见, 作为他立法的参考.
      除非弱者变强者变菁英, 否则弱者的意见最多只是被倾听被参考的.

      在这种状况下, 偏偏就有一类人, 打著扶助弱者的旗帜,
      从强调人生而平等, 到强调天才蠢才都应该只取一瓢饮, 不一而足.
      历史上这种人很多, 不管这种人是不是真的为弱者做了多少事,
      後来至少证明这种人本身就是菁英, 通常也享有非菁英所能享有的种种.
      当然, 菁英有菁英的风险, 即便不是政治上经济上的菁英,
      也不见得能安稳一辈子, 如思想上的菁英, 臭老九.

      理想上, 教育与法律都该是中立的, 不应该站在哪一边.
      现实则是, 不管它们是否中立, 弱者必然觉得教育与法律都没站在自己这边,
      因为执教者与立法者都是菁英, 因为菁英的金瓢子硬是比自己的烂瓢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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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行事     消灭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现代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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