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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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UN.bbs@bbs.csie.ncku.edu.tw (此次停站7天,进步了),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教育板的功能 发信站: 成大资工_BBS (Fri Dec 22 00:54:23 2006)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mksh.phc!news.ccns.ncku!ccnews.ncku!bar Origin: 140.116.246.178 有两个重点 恕我依段落回覆(不是依段落挑文字毛病那种) ※ 引述《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价值观问题 > 人往往只是听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东西 > 两者的重要差异 并不是阁下下面说的 法的问题 > 而是人的价值 为何? 是的 当问题是在价值上面时 就不该用法来谈教育 因为法并不能规□出价值 所以 教育这种 要用法来规□ 是很奇怪的事情 > 人是需要以服务社会为目的 或是满足自己的成就为目的 > 法是手段而已 > 就算是成人社会的法律 > 也是有法官依情况判刑 > 未成年青少年 或儿童 都有不同的规□ > 都不是阁下下面所言的情况 > 法是人订的 造成无法可管 是要检讨人没有好好订法 > 不是要责怪法怎麽无法解决这种问题 而不要法 当法都需要被人检讨时 我们就不能硬生生去用法来规□教育 法只是最基本的规□ 而教育则是具有前瞻性的 法的特质就是限制 没有证据 就不算犯法 但教育却不是限制 教育必须开辟更多的路 更多的方式去引导。 不然乾脆订个法好了 告诉老师【该怎麽做】 而不是【该不怎麽做】 反正照著法走绝对没错 老师也省得轻松 法对教育的施行有未及之处 等修法再说。大家乐得轻松。 -- oRigiN: 成大资工BBS站 (140.116.246.178) @bbs.csie.ncku.edu.tw FrOm:59-121-153-5.dynamic.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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