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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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Odio.bbs@cd.twbbs.org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坚持违法体罚? 应该向校方请辞 发信站: 中正□梦园 (Sat Dec 30 10:50:23 2006)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cu!reader.ccu!ccudream Origin: cd.cna.ccu.edu.tw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 □ 海 风)》之铭言: > ==> 在 Odio.bbs@cd.twbbs.org (□) 的文章中提到: > > 我再讲一次,板上没有人违法体罚, > > 请你不要箝制言论和思想自由。 > > 法律不是让你拿来说嘴、妨碍时代进步的工具, > > 也不是你可以用来张牙舞爪放肆咆哮的倚靠。 > 你拼命主张要违法 才叫言论自由???????? > 我坚决主张守法 在你眼中就叫[妨碍时代进步]???????? > 到底是谁在[妨碍时代进步]啊!!!!!!!!!!!!!!!!!!!!!!!!!!!!!!! > 你那麽不喜欢守法 何必呆在学校自虐? 快请辞吧!!!!!! 一、我人不在学校教书。 二、我们是在探讨法律的「适切性」,不是在鼓励违法。 你用带有偏见的眼光看待事情,自然一切都会有所扭曲。 三、我们探讨法律的好坏,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是为了让有缺陷的法律以後可以修订,朝更好的方向前进。 你不是主张「守法」,你是在主张「不可以质疑法律」。 虽然你不懂我在做什麽,也请你先明白你自己在做些什麽。 你确实是在妨碍时代进步没错。有缺陷的法律,需要大家协助它进化。 你那虚张声势的张牙舞爪并不会带来什麽进步。 四、你已经违法了,我前面讲过很多次。 违法的你不知道有什麽资格在这里嚣张跋扈? 不要告诉我说你连你违反什麽法律都不知道喔? 五、我不想去追究你的行为动机,但我觉得你真的该另寻管道来发□你的情绪。 -- * Origin: 中正□梦园 (CcuDream.twbbs.org) ★ From: 218.165.134.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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