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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KKCITY (Thu Jan 4 18:06:31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cu!ctu-peer!news.nctu!netnews.chu!Leo.mi.chu!zoon ※ 引述《VVVF ( )》之铭言: > ※ 引述《Inspector ( )》之铭言: > > 哦?警察为中止犯罪出手制止,犯人拒捕而被打也会被告伤害罪?你不如说 > > 警察收回警棍跟佩枪,用劝的叫犯人放下武器自动投降算了嘛~ > 嘿嘿 > 这位老大一定不知道真的有警察因为值勤过当而被处分的 > 轻者记过,重者判刑,国库还得帮警察买单(国赔) > 拜托一下,学法律的有个名词叫做「比例原则」;套句刑法学泰斗『独派大老』林副 > 主席山田博士教授大人的名言就是「不可以炮击雀」,更不要说警察打犯人被告十之 > 八九不是因为值勤过当,而是对嫌犯敲敲打打地施以刑求。 > 至於「犯人」,很多人闯红灯看到警察也会油门一拜,你说他是犯人? > 警察的职业特性当然会认为他是犯人,但是为什麽警察值勤会被处分也是这麽来的。 > 如果枪再开下去,恭喜,XX监狱等著你,然後报纸上又要看到警政署长大头宜博士震 > 怒了。上次那一票夯了一个偷车贼50几枪的警察们现在大概还在跟检察官喇勒吧 > (老实说,一个警察为了600还是900的红单就把枪拔出来你也会觉得很夸张) > (至於夯人50几枪的故事,请寻找倒扁大热潮那一阵子的民视新闻) 请注意:警察动手须依比例原则,跟警察完全不能动手,是不同的事。学生 因为小错而挨重打,明显不符比例原则。但像我所提之个案,不交作业+家 庭学校两边骗三、四个月的累犯,打个两、三次手心、每次顶多三、五下, 也不符合比例原则? 既然有人举警察为例,看来大家同意「警察可以视情况动手」,而非「警察 完全不能动手」;所以只要符合比例原则,不见得打就一定是错的嘛~ > > 如果不是家长拜托学校严加管教,老师也才懒得考虑这种问题。那为何不乾 > > 脆点,立法家长也不能体罚?这是父母亲自教小孩用暴力解决问题嘛~ > 你以为家长就可以体罚小孩吗?你把113专线放到哪去了?至少你总该听过家庭暴力吧? > 莫管他人瓦上霜虽然是国人的习惯,但是这不代表法律没有规定不能管。 > 事实上根据儿童福利法,教师发现儿童受虐「应」主动通报相关机构(记得是社会 > 局),不然自己要被罚钱。这个「应」代表「必须」,具有强制性质。 讲是这样讲啦。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作为一种管教方式,家庭体罚有多普遍。 没听说有人打小孩耳光、屁股、罚跪未成伤,成立家暴的;会打到社会局介 入,多半已是「长期凌虐」。你可以随便随机抽样,看没被父母扁过的比例 有多少?照这麽说,大概通通通要提报家暴了吧? -- ┌—————◆KKCITY◆—————┐ □ □ 动态歌词 让你成为K歌之王! │ bbs.kkcity.com.tw │ \^_^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219.68.20.77 》——┘ □ 唱片公司授权,音乐尽情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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