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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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KKCITY (Thu Jan  4 22:08:14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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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铭言:
> > 请注意:警察动手须依比例原则,跟警察完全不能动手,是不同的事。
> ---- 对於处罚, 没有比例原则: 完全不能打.
>      现在是讨论在"处罚"的状况下, 否则警察击毙持枪拒捕的嫌犯都可能合法.

所以家长管教子女也没有比例原则,完全不能打,否则即是家暴?

要就玩真的啦~既然主张不论如何、打一下都违法,是教导下一代学习
以暴力解决问题,那麽父母当然也一体适用,否则下一代还不是从父母
身上学到以暴力解决问题?

警察机关只能留置疑犯24小时。後续的处分,有司法和监狱负责。人犯
再怎麽搞怪、不配合,也不过就那24小时,还关在拘留室里,24小时内
就送走。警察不需要考虑人犯的前途,也不负责管教或矫正;只要做好
笔录,有什麽话去讲给法官听就对了。

学生要在学校待多久?学校也不负责管教或矫正学生的偏差行为,或者
说家长对学校没有如此的要求或期待?既然只是追求形式上的不违法,
那麽老师只要写写辅导纪录或联络簿,留下「笔录」佐证有教就好啦。

东西方的教育本不同。在孔孟学说下,教师如同父母一般,负担著孩子
的未来。如同我以前的导师对我们说的:「我永远都是你们的老师,只
要让我知道你们为非作歹,我绝对揍你们。」那是终身的责任,所以,
「天地君亲师」,老师的权限很大。

你们所以为的不公平、不合理,只是表象,不是内在;只是形式,而非
实质。我们总是试著找出能矫正孩子的方式,而不是只顾形式上的正义
、放任孩子的偏差行为。每个人的天性不同,若对某个孩子来说,只有
打才能收效;那麽一昧追求表象正义的一下都不能打,无异只是另一种
宣布放弃而已。

别忘记权责是相对的。管教权被限缩的老师,当然也对学生的好坏少份
责任。师生关系,只剩下法律的关系,那样冰冷;学生犯错,一切依法
行事,一切诉诸法律、动辄法庭见,这就是你们要的吗?

>      如果学生抓狂有伤人伤己之虞, 学校可以拿手铐束制他的行动. 这不叫处罚.

照这种逻辑,用电击棒瘫痪他也不叫处罚。准备个电击棒防身的一般人
,应该比放个手铐在身边的比例来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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