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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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Fri Jan  5 10:20:21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is_nctu
Origin: cfw4.wisepal-tech.com

==> 在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之铭言:
> > j 先生似乎完全没有"妨碍自由"的法律观念, 这家伙居然还大谈法律,
> > 算了,他本来就是来搞笑的, 大家要原谅他一下他对法律的无知.
>     如果阁下能够证明 "抓狂的学生" 不会伤害任何人包括学生自己
>     再来取笑
国家没有赋予教师"妨碍学生自由"的权利,是你搞不清楚状况吧.
如果根据你的想法, 教师可以在"适当时候违反公诉罪的妨碍自由",
那麽告诉乃论的教师不准体罚的法律, 教师岂不是更可以"在适当时候
体罚", 真是一点法律概念都没有, 还在跟大家谈法律,真是笑掉大家
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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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学资讯科学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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