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阅读文章: 第 6107/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
发信人: ltd@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教师是否可以对学生执行避免紧急危难或维持社会秩序措 发信站: KKCITY (Fri Jan 5 23:31:01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news.ee.ttu!news.ntu!news.au!zoonews.ee.n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铭言: > > 例一: 看到学生打架,怕学生伤到旁人, 因此赶快用球棒把学生打昏,以避免紧急危难. > > 例二: 学生在课堂上讲话, 叫他出去,或是在教室後面设一间禁闭室把他关进去以维护 > > 社会秩序. > > 例三: 为了促进公共利益, 因此为了学生成绩变好,以後变成社会有用的人, 可以用 > > 妨碍自由手段, 包括关他在禁闭室直到成绩达到目标. > ----- 任何人都可以, 只要他能让法官采信他"妨碍别人自由"的正当性. > 许多见义勇为的路人, 就是靠"妨碍抢犯自由"而得到奖励的. > 要提醒没有狗胆的老师: 路人是见义勇为, 老师可是职责在身喔! 看来你的狗胆很大! -- ┌—————◆KKCITY◆—————┐ KKBOX□歌名□歌手□歌词□专辑□搜寻 │ bbs.kkcity.com.tw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59.112.100.231 》——┘ 超过80家唱片公司合法授权 音乐尽情下载 -- |
阅读文章: 第 6107/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