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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Re: 教师是否可以对学生执行避免紧急危难或维持社会秩序措
发信站: KKCITY (Sat Jan  6 23:15:22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netnews.csie.nctu!ctu-peer!news.nctu!netn

※ 引述《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之铭言:
> ==> 在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的文章中提到:
> > ----- 任何人都可以, 只要他能让法官采信他"妨碍别人自由"的正当性.
> >       许多见义勇为的路人, 就是靠"妨碍抢犯自由"而得到奖励的.
> >       要提醒没有狗胆的老师: 路人是见义勇为, 老师可是职责在身喔!
> 恭喜恭喜, j教授决定大赦天下,他支持完全没有体罚的问题,
> 只要基於"例三"的原则,所有的手段都是允许的,所有的体罚都是
> 合法的,大家放心啦~~
> 不过j教授的法律水准,你也知道...今天你相信他,你以後大概不会相信任何
> 人了...

 恐怕是贵阁下剃头担子一头热吧

 js的理念很简单,用一句话就是:你能说得动法官你就在法庭上赢了
 特别是有些管教方式本身就是处於灰色地带的,作为一个教师认为那是可接受的,作
 为一个学生则相反;僵持不下的结果就是找一种职务叫做法官的人来当公道伯。

 例如你自己提的假设之一「为了促进公共利益,因此把学生拘禁……」
 说真的,如果你能够拿出充分的、经得起检验的、有严谨的研究作依据的科学证据证
 明「对学生行拘禁有助於社会秩序」的话,我相信法院一定很乐意判贵阁下胜诉。
 不过截至目前为止,这种「对学生行拘禁有助於社会秩序」并没有任何科学的依据,
 所以法官也不会想陪你「练疯话」;而且搞不好法官心里想「你以为唬烂不用成本是
 吧?我让你知道唬烂也是要成本的」把你从重科刑。

 最後,套一句前任医师,现任作家的侯文咏先生的名言:

 「…所谓玉不琢不成器,到底是真理,或只是不堪细究的某种信仰。不知道有没有人
  做过研究,所有这些挨了藤条的孩子,到底有几个人如父母所期望的成功了?如果
  他们成功了,有多少是来自藤条的帮助?藤条帮助一个孩子成功,它的有效率有多
  高?是不是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意义?如果没有,是不是代表我们只是白白挨打了?」

 (侯文咏,我的天才梦,皇冠文化,台北,2002初版,页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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