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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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VVVF@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KKCITY (Sun Jan 7 00:02:41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ctu-peer!news.nctu!netnews.chu!Leo.mi.chu!zoon ※ 引述《Inspector ( )》之铭言: > 据我的观察,原因很简单:孩子很精。他知道现在的环境,老师就算打,也 > 像你讲的,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 > 第二次家访,我跟家长沟通观念: > 「作业缺交,若是不会写,我可以借同学好的作品给他参考;如果是偷懒, > 那就是自己的问题。欺骗,更是等而下之、要不得的行为。我从来没因学生 > 成绩不好开扁,行为偏差、屡犯不听者例外。或许家长本身忙碌,希望学校 > 帮忙修理孩子,但现在环境校园不鼓励体罚;如果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还有点 > 期待,那麽请家长一定要严惩。这种情况家长若没有修理,老师很难教。最 > 後只好调整座位,以後看他自己爱交不交。 > 我每天花最多时间的学生就是他,昨天放学後也和他讲了一个多小时的道理 > ;舍妹明在南部结婚,下午本来已经请好事假,本来现在应该已在高速公路 > 。为了他,我依旧跑这一趟,车子放著红线停车。我实在不知道我还有多少 > 热忱和耐性,可以消磨在他的一骗再骗身上。」 > 或许是这段慷慨激昂、掷地有声的「卢山宣言」撼动了家长,这礼拜他老子 > 皮带随时上紧发条。这小子出乎意料的每天主动交作业。今天被我查到一个 > 礼拜(二次家访)前的数学习作没写完(以部分完成蒙混已完成),只消叫 > 一声,小鬼头紧张的跑过来表示放学前一定补完,暗示我别写联络簿。 > 你说打有没有用? 我必须老实说,在我看来,对你的那位学生用打的确实有用;至少只要有人开扁之後, 他就会把作业交给老师。作为一个老师,学生按时交作业当然是一个很基本的、天经 地义的事。 现在的问题是,我比较关心,要是哪天没有人扁他了,那他怎麽办? 不光是零体罚政策会产生这个现象,要是他加入了帮派组织,或者是他「汉糙」变好 了,有能力回击老师了,老师要怎麽办? 以前没有零体罚政策的时候,我们也有不少青少年加入帮派组织,然後「君子报仇三年 不晚」般地在领到国中毕业证书那天找了他在学校外面(甚至於自己就上了)的兄弟把 老师抓起来盖布袋,害得我们少年队的师兄每到国中毕业典礼都特别忙,因为每个人都 得盯紧一点,不然怕有老师惨遭不测。 搞了半天,他在它的求学期间搞不好只有学到一点:有权力才是王道。 我个人是感觉,搞成这附德行也蛮惨烈的啦,好像跟教育的初衷有点违背的样子。 > > 短暂的矫正效果到底算不算效果?我不觉得,不然为什麽学刑法的每个都想知道「累 > > 犯/再犯率为什麽一直掉不下来?」 > 已经定性/定型的成年人,和还有可塑性的儿童放一起比较,不太适合。 有人跟我讲过一句话,我觉得还蛮经典的: 即使侏儒也是从小长大的 心理学的研究已经证实,暴力是会学习而来的。不断地对少年施以暴力,少年总有一 天「真的会变成精神病患或大犯罪人」(摘录 李博士茂生教授语) 事实上,我国的少年刑事事件与成人刑事事件的分野是18岁,如果你把这个刑事责任 的年龄变动一下都会有非常好笑的效果;要嘛不是我国国民提早成年,不然就是我国 国民的可塑期很长。总之,从这部中华民国刑法施行以来,有好几十年都是用18岁作 为区分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刑法上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分界点。这个标准有没有 必要改?我不知道,我只确定这个是可以被讨论的。至於要不要援引德国的立法例 子,把14岁以上的少年抓去做精神□定?这是一个可能,但是妥不妥当我也不知道。 很抱歉我没有办法提供一个明确的「该如何做」或者「不该如何做」的方法。因为我 觉得在後现代社会里并没有绝对的答案,所以我并不否认对某些学生来说体罚是有用 的;但是我会在意「现实上体罚做为一种管教手段的成效与效率?」还有一些我自己 的价值观的问题。 -- ┌—————◆KKCITY◆—————┐ KKBOX□歌名□歌手□歌词□专辑□搜寻 │ bbs.kkcity.com.tw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218.161.103.45 》——┘ 超过80家唱片公司合法授权 音乐尽情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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