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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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KKCITY (Tue Jan  9 21:24:1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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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 □ 海 风)》之铭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既然你对实务问题没兴趣,只消三句不离法,那就来谈法吧。
> 我看到太多老师讲的所谓[实务] 根本是一堆屁话
> 譬如你看到学生不交作业就已经要去揍他
> 但就算他欠你一百万 你去暴力讨债都得受到法律制裁
> 你的学生没交作业这种小事 按校规处罚就已经够了!!!
> 你把这当做[教育实务]想拿来当违法体罚藉口 根本是反教育!
> 你去打学生 要怎麽教他暴力讨债是不该做的事!?
> 他妈的台湾满街蠢老师嘴里的[学生不乖] [万不得已才体罚]
> 在社会上来看 这些学生犯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到极点的小过错!

其实只要反问一句话就够了: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写作业,而且偷改联络簿
六七次、家里学校两边骗十几次,如是以月计。你还觉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能动他唷~否则等同暴力讨债。

以矫正行为偏差为目的惩罚不等於违法体罚,更不等於暴力讨债。高院的判解
已经说明,只要惩戒出自於教育目的、合乎广义的比例原则、能为社会多数人
所接受,即难谓不当。前篇已述,不重复。

至於你以下说的那些,只能说或许那些学校考量到学生前途,不想让他们留下
人生污点。不过既然各位坚持,我会肯定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优先送交警察
或司法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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