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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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KKCITY (Tue Jan 9 21:24:16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tu-peer!news.nctu!netnews.chu!Leo.mi.chu ※ 引述《rocling.bbs@bbs.cis.nctu.edu.tw (□ □ 海 风)》之铭言: > ==> 在 Inspector@kkcity.com.tw ( ) 的文章中提到: > > 既然你对实务问题没兴趣,只消三句不离法,那就来谈法吧。 > 我看到太多老师讲的所谓[实务] 根本是一堆屁话 > 譬如你看到学生不交作业就已经要去揍他 > 但就算他欠你一百万 你去暴力讨债都得受到法律制裁 > 你的学生没交作业这种小事 按校规处罚就已经够了!!! > 你把这当做[教育实务]想拿来当违法体罚藉口 根本是反教育! > 你去打学生 要怎麽教他暴力讨债是不该做的事!? > 他妈的台湾满街蠢老师嘴里的[学生不乖] [万不得已才体罚] > 在社会上来看 这些学生犯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到极点的小过错! 其实只要反问一句话就够了:最好是你的小孩不光不写作业,而且偷改联络簿 六七次、家里学校两边骗十几次,如是以月计。你还觉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能动他唷~否则等同暴力讨债。 以矫正行为偏差为目的惩罚不等於违法体罚,更不等於暴力讨债。高院的判解 已经说明,只要惩戒出自於教育目的、合乎广义的比例原则、能为社会多数人 所接受,即难谓不当。前篇已述,不重复。 至於你以下说的那些,只能说或许那些学校考量到学生前途,不想让他们留下 人生污点。不过既然各位坚持,我会肯定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优先送交警察 或司法单位处理。 -- ┌—————◆KKCITY◆—————┐ ★ 人人可架站,经营社群联谊天地 ★ │ bbs.kkcity.com.tw │ 欢迎社团/班系/歌友/艺文创作/公益申请 └——《From:219.68.20.77 》——┘ 到 KKCity 开设自己喜爱的主题BBS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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