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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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Re: 弹耳朵违不违法?
发信站: KKCITY (Sat Jan 13 15:18: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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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BlueCloud (蓝 霞_天外魔境复站!  )》之铭言:
> >    那以心理的疼痛,当成处罚目的,是不是体罚?
>      是的 处罚的目的 在於防止下次犯错的发生
                  ^^^^这是目的

>      而不是让人疼痛 不管是心理或身体的疼痛都一样
             ^^^^^^^^^这是手段

       该搞清楚啥是手段 啥是目的 不然会出现语无伦次如上所言的情形

       没有"让人疼痛"为目地的处罚 只有以此为目的的伤害

       但只要是"对人"进行处罚的手段 一定会造成人"身心"方面的痛苦

       [国语小字典] 罚:对人的身体、财物施以处分或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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