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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arksee@kkcity.com.tw (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弹耳朵违不违法? 发信站: KKCITY (Sat Jan 13 15:18:23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news.ee.ttu!news.ntu!news.au!zoonews.ee.n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BlueCloud (蓝 霞_天外魔境复站! )》之铭言: > > 那以心理的疼痛,当成处罚目的,是不是体罚? > 是的 处罚的目的 在於防止下次犯错的发生 ^^^^这是目的 > 而不是让人疼痛 不管是心理或身体的疼痛都一样 ^^^^^^^^^这是手段 该搞清楚啥是手段 啥是目的 不然会出现语无伦次如上所言的情形 没有"让人疼痛"为目地的处罚 只有以此为目的的伤害 但只要是"对人"进行处罚的手段 一定会造成人"身心"方面的痛苦 [国语小字典] 罚:对人的身体、财物施以处分或惩治。 -- ┌—————◆KKCITY◆—————┐ KK免/费/拨/接 □ │ bbs.kkcity.com.tw │□电话(1):449□1999 电话(2):4058-6000 └——《From:218.163.179.161 》——┘□帐号:kkcity 密码:kkcit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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