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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请益] 体罚定义 蛙跳骂笨也算 发信站: KKCITY (Tue Feb 6 10:22:46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tu!news.au!zoonews.ee.ntu!news 发生争议时 不是当事人说了算 不是吗? 其实这一连串体罚的讨论串看来 最糟糕的是 连老师自己都 无法肯定自己 为甚麽不信任自己的行为 能得到校内老师的支持? 为甚麽不信任自己的行为 能得到法官的认同? 当事者可以感觉不舒服 但是老师可以解释 自己让学生感受到不舒服的必要性 例如 为了保障其他学生受教的权利 也可以让法官接受 学生的不舒服 是学习的必经过程 例如 训练体力 或练习写字算术 生活常规等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在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的文章中提到: > > 问题是 不舒服 并不是当事者认定的 > 哇! 原来自己舒不舒服是要法院认定喔? 那被打痛不痛也是法院说了才算? > 话说回来,就算是要法官认定,版上"不舒服"的事就不存在 ? > > 如果自己的认定 在法院上 站不住脚 就该检讨自己 > 这句是答非所问吧? 还是你是在说 版上的言论有没有另读者不舒服是要 > 等法院来判才知道? > > 如果不知道 自己的认定 是不是在法院上站得住脚 > > 就该去思考法院或一般人的认定是什麽情形 > > 这种事情 可以用标准答案解决吗? > 你说一般人觉得是 A ,我说一般人觉得是 B , 没个标准 事情也不会解决 > 你最後推到法院,还不是拿法官当标准答案 ? > > 习惯有标准答案的人 或许该先去思考 为甚麽不会有标准答案 > > 无法打破 ”需要标准答案”的思考迷思 永远会为此而困惑 > 舒不舒服这种事明明就是当事人的感觉 > 要用法院来决定,才是迷思吧 -- 台湾的乱源在媒体与政客 媒体与政客会成乱源的原因在教育 关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摆脱此混乱的的根本之道 -- ┌—————◆KKCITY◆—————┐ KK免/费/拨/接 □ │ bbs.kkcity.com.tw │□电话(1):449□1999 电话(2):4058-6000 └——《From:220.134.48.9 》——┘□帐号:kkcity 密码:kkcit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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