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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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jw.bbs@bbs.cis.nctu.edu.tw (维维老师),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问题]婚假的期限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Wed Mar 21 14:17:35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is_nctu
Origin: 203.71.234.252

==> 在 Terry.bbs@bbs.nsysu.edu.tw ( 垂杨紫陌 ) 的文章中提到:
> > 为什麽这种问题不直接问学校的人事
> > 或其他结过婚的同事 或自己翻阅公务人员差假管理办法呢
> > 版本只有一种 就是14天
> > 可分开请(看你爽) 可提前请(事假抵婚假 准备婚礼) 可延後请(度蜜月)
> > 只要你检附证明(喜帖或结婚证书)
> > 结婚登记完成後一个月内完成请假手续(包含补结婚前的事假抵婚假)
> 补充,
> 14天不含假日

请看  教师请假规则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H015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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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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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学资讯科学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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