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ountain ◎ 山 -- 世界之脊    板主: forjj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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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Re: 1931年夏天,当时大学二年级的鹿野忠雄
发信站: 交大资工凤凰城资讯站 (Thu Feb 12 18:12:1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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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兄台看起来娴熟法令

身分恐怕不是一般的市井百姓山中子民

何苦跟别人一般见识?

?????
引言太多也是一种困扰

不多写一点不行
唉
唉

※ 引述《ECHOFINAL.bbs@bbs.cs.nthu.edu.tw (海滩~蓝天~白云)》之铭言:
> 根据灾害防救法
> 第13条
> 重大灾害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中央灾害防救业务主管机关首长应立即报
> 告中央灾害防救会报召集人。召集人得视灾害之规模、性质,成立中央灾
> 害应变中心,并指定指挥官。
>               ^^^^^^^^^^^
> 前项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成立时机、程序及编组,由行政院定之。
> 第31条
> 灾害应变中心指挥官,於灾害应变之必要□围内,得为下列之处分或强制
> ^^^^^^^^^^^^^^^^^^
> 措施:
> 一  徵调相关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协助救灾
> 二  划定一定区域□围,制发临时通行证,限制或禁止人民进入或命其离
>                                                           ^^^^^^
>     去,或指定道路区间、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车辆、船舶或航
>     ^^
>     空器之通行。
> 六  其他必要之应变处置。
> 综合上述两条法规.....
> 并非只有中央与地方政府首长有此一权限.....
> 任何人只要是灾害应变中心指挥官就有命民众离开与其他必要之应便处置之权.....
> 如此又何来侵犯学述研究与人身自由之嫌.....
> > 这也是为什麽当初太管处会先宣布封山令(不过後来又取消了)
> > 但是因为雪霸、玉山,以及其他非国家公园区域并没有封山
> > 也使得这个封山令显得不具正当性
> > 另一方面,依法,划定警戒区域是中央及地方县市政府的权责
> > 太管处事实上也无权划定一定区域以驱离人员
> > 而入山证核发属警政署权责,是否撤销在警政署
> > 入园证核发虽属太管处的权责,但若欲撤销入园许可,应以与生态保护有关事项为限
> > 例如1997年因为口蹄疫,而停发并撤销所有入园证
> > 因此在这个事件上,也不可能以撤销入园证的手段要求下山
> > 无论如何,太管处把人"押"下来,不管采用何种法律见解
> > (虽然我实在找不到适当的法条)
> > 都不符合比例原则,基本上已经侵犯人身自由与基本人权
> > 如果更限制未来的学术研究,就是侵犯宪法保障的学术自由
> > 这可是非常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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