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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ci2 (爱做梦的小孩) 站内: talk 标题: 小车祸现场如何保护自己 时间: Thu Dec 30 11:10:01 2010 世风日下,不能不防双方要离开时,向对方要一下电话,马上用手机 拨给对方手机。有了通联记录,就不会算是逃逸! 【台湾社会新闻】最新诈骗手法:一场车祸,对方说没关系,却换来赔偿金 !! 注 意 :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谨 慎 ..... 林小姐是在骑车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冲出来的人这则车祸,对方表示没有关系, 人没有什麽大碍,拍拍屁股就走了。林小姐以为没事,但其实对方已经将车牌号 码与驾驶人与车辆的特徵记下,持验伤单报警并告上法院说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单,被撞的人要求赔偿30 万现金,也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 自己当时已经和解,最後因为对方纠缠不清,为了息事宁人省麻烦,也不想报警留 下案底,以10 万元私下和解。这是真实案例因为许多人对於这方面的法律常识并 不清楚也想说撞到的人没有大碍,殊不知这是诈骗案件,制造假车祸 ◆ 遇到这类情况,请大家务必记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报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作证明 2.若对方坚持没关系,也务必要报警处理或者是立和解书 (请对方出示证明并签字) 3.如果对方嫌麻烦而紧急离开,务必记下特徵或车牌号码,到警局备案 (这是重点,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肇逃)。不然当收到验伤单影本跟通知书时, 要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错,就来不及了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谨 慎 !!!-------------- 律师说:双方要离开时,向对方要一下电话,马上用手机拨给对方手机。 有了通联记录,就不会算是 逃逸! From:转寄信 -- □ 狮子吼站 相关资源: ◇ 南无护法韦驮尊天菩萨 ◇ ⊙ 中华电子佛典协会, 电子三藏结集中 http://www.cbeta.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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