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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大刚 标题: 不应以经文作诤竞的工具 时间: Sun Jul 06 13:06:05 2014 「不应以经文作诤竞的工具」 以前曾读到《增壹阿含经》卷48〈礼三宝品50〉中佛陀表示不应以经文作竞诤的工具 : <<<<<<<<<<<<<<<<<<<<< 若有愚人习於法行。所谓契经.□夜.偈.授决.因缘.本末.譬喻.生.方等.未 曾有.说.广普。虽诵斯法。不解其义。以不观察其义。亦不顺从其法。所应顺法终 不从其行。 所以诵斯法者。从欲与人共竞诤。意计胜负。亦不自为己有所济及。彼诵法已。则犯 制限。犹如有人出彼村落欲求恶蛇。彼若见极大之蛇。到已。以左手摩□其尾。然彼 蛇回头螫蜇其手。由此缘报。便致命终。此亦如是。 若有愚人□习其法。十二部经靡不斟酌。亦不观察其义。所以然者。由不究竟正法义 故 >>>>>>>>>>>>>>>>>>>>> 《增壹阿含经》卷23〈增上品31〉中佛陀则斥责两位弟子竞诤谁较会诵经:「汝等颇 闻我说此法共竞诤乎?如此之法,何异梵志?」(CBETA, T02, no. 125, p. 673, b13-15) 常见外道对经文断章取义以作竞诤之具,佛子应避免。 本周读经进度的《杂阿含经》卷十六第412经: http://buddhaspace.org/main/modules/dokuwiki/agama:%E9%9B%9C%E9%98%BF%E5%9 0%AB%E7%B6%93%E5%8D%B7%E7%AC%AC%E5%8D%81%E5%85%AD#四一二 中佛陀又表示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 时,有众多比丘集於食堂,作如是说:「我知法、律,汝等不知我所说成就,我等所 说与理合;汝等所说不成就,不与理合,应前说者,则在後说;应後说者,则在前说 ,而共诤论言。我论是汝等不如,能答者当答。」 尔时,世尊於禅定中,以天耳闻诸比丘诤论之声……如是广说,乃至「於四圣谛无间 等者,当勤起方便,起增上欲,学无间等。」 LinkTitle: (四一二)[0109c22] - agama:杂阿含经卷第十六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LinkDescription: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是华人界第一个佛学专站。提供佛学讨论交流,基於佛陀遗教,探寻佛陀本怀,实践於日常生活,见证於慈悲智慧。 LinkTarget: http://www.facebook.com/l.php?u=http%3A%2F%2Fbuddhaspace.org%2Fmain%2Fmodules%2Fdokuwiki%2Fagama%3A%25E9%259B%259C%25E9%2598%25BF%25E5%2590%25AB%25E7%25B6%2593%25E5%258D%25B7%25E7%25AC%25AC%25E5%258D%2581%25E5%2585%25AD%23%E5%9B%9B%E4%B8%80%E4%BA%8C&h=LAQFQMnp2&s=1&enc=AZMudRW75CKDK85hHE4RQsm0TQM73L5tji4j60OnN7gjqtFGgskt_mh7h5db7_8qTiVJs9xmODxzppYYwNSSvx7ghRXn1zo5fIb0d9zU6r4nbQ -- ※ Origin: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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