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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oberhhh@ms9.hinet.net (Post Gateway), 信区: BudaTech 标 题: Re:《六祖坛经》讨论问题 发信站: 由 狮子吼站 收信 (Thu Mar 27 18:26:50 1997) 吴兄: 对於兄以《六祖坛经》的经文为讨论的依据,个人有以下想法: 一、吴兄将原《六祖坛经》的品名,删去品字。例如: <行由品第一>改成 <行由第一>; <般若品第二>改成 <般若第二>。 个人以为,如因为采行「现代标点」,进而也想将其中字句不妥之 处修正,改以现代的语法来包装(如上例,将「品」字删去)。 那将<行由品第一>,改成<第一品行由>或<第一章行由>或 <第一行由>,都应该比<行由第一>好。馀类推。 二、关於下段的标法: > 再看这<行由第一>,觉得底下标点值得检讨。 > > > 师升座次。刺史、官僚三十馀人,儒宗学士三十馀人,僧尼道俗一千馀人 > > ,同时作礼,愿闻法要。 > > 「刺史、官僚三十馀人」可修改为「刺史,官僚三十馀人」。其实刺史只有一位 > ,若照先前使用顿号,会被误以为刺史若干加上官僚若干总共三十馀人。 > > 另个可以清楚表示的标点方式是:「刺史、官僚三十馀人、儒宗学士三十馀人、 > 僧尼道俗一千馀人」。但是顿号所分隔的文句好像太长了些。 > > 若不考虑得这麽精确,而想保有最佳的读诵感觉,则可处理成:「刺史官僚三十 > 馀人,儒宗学士三十馀人,僧尼道俗一千馀人」。 个人以为以下二种方式应该是比较好的处理,文句比较对称: A:刺史、官僚不分开,且三段的听众以「,」分隔。 师升座次。刺史官僚三十馀人,儒宗学士三十馀人,僧尼道俗一千馀人 ,同时作礼,愿闻法要。 B:刺史、官僚不分开,且三段的听众以「、」分隔。此种处理方式,可以将听众 突显出来,一目了然。 师升座次。刺史官僚三十馀人、儒宗学士三十馀人、僧尼道俗一千馀人 ,同时作礼,愿闻法要。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想法。至於其它部份,因未详读,无什想法。 徐言辉 roberhhh@ms9.hine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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