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 连线佛教版 板主: f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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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otself@kkcity.com.tw ( ), 看板: Buddhism 标 题: Re: 蚊子杀得吗? 发信站: KKCITY (Thu Apr 19 21:31:12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iyard.org!iyardnews!news.ccu!ctu-gate!news.nctu!ne ※ 引述《Chosen.bbs@cbs.ntu.edu.tw (adelailly)》之铭言: > 世尊在经文中都有谈到清洁环静的问题, 否则 > 我们每一次的呼吸, 空气中不晓得有多少的细菌 > , 那就原罪一辈子了 :) 杀蚊之问题於佛世已有,应先认识戒律所意指。 一.犯杀纲要: 明法比丘整理本文参考律藏比丘、比丘尼戒的四波罗夷法(灭摈,不 共住)即四根本戒,以及《优婆塞五戒相经》後,整理如下要素: 有犯杀戒相: 1. 对象是众生 (注1)。 2. 认定是众生。 3. 起杀心。 4. 有图谋、行动 (注2)。 5. 彼众生死。 无犯杀戒相: 1. 以为对方不是众生。 2. 一切无杀心的误杀。 3. 精神失常或情绪失控时杀。 注1: 众生包括:所有有呼吸者、生物、有生命、所有补特伽罗(puggala, 数取趣,数度往返五趣轮回者)、人(包括「似人」--受精卵在子宫 著床四十九日中、胎儿)、非人(即非人类,天龙八部,即天人(胜 过人间之果报)、龙(蛇类,有神力,能兴云雨)、夜叉(恶鬼)、 干闼婆(乐神,以香气资养身体)、阿修罗(由□、慢、疑三因而生 )、迦楼罗(金翅鸟,以龙为食)、紧那罗(乐神,头上有角)、摩 □罗迦(乐神,大蟒神,人身蛇首))、圣者( Ariya,指证圣人果 位者)、非圣者。 注2: 1) 符合有「图谋、行动」之杀罪,有以下各项: 2) 自手杀生,或对方因此堕死,或隔一段时间才死。 3) 唆教人去杀生,而自己在旁观。 4) 遣使人杀生。遣使人去杀某人,或被遣者辗转遣他人去杀。 5) 悬赏杀人,或唆使人悬赏杀人。 6) 自己劝人(众生)去死,或教别人去劝人(众生)去死,或写书 、撰文劝死。 7) 给人毒药或杀具,此人(众生)因此自尽;或下毒在眼、耳、鼻 、身上、疮中;或给堕胎药;或以咒术杀生。 另外补充,当对像为非人或畜生,而符合犯杀戒相之时,依据《佛说 优婆塞五戒相经》: 「若居士方便欲杀人。而杀非人。是中罪可悔。若居士作方便欲杀非 人。而杀人者。犯小可悔罪......非人死者是中罪可悔。畜生死者下 罪可悔......。」 是故,若杀畜生则应对治、应忏悔,此处与《五分律》、《四分律》 、《善见律□婆沙》等律同说,而《萨婆多部□尼摩得勒伽》则更说 狂痴乃至重病者则为不用。 参考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所著《八关斋戒》中所提到 犯杀有五个因素与明法比丘所整理略同: 1. 有情生物出现。 2. 知道是有情生物。 3. 杀意。 4. 杀的行动。 5. 该生物的死亡。 二.相关事故: 依据《十诵律》等处,有一父子於休息时,其子见蚊子来饮其父血, 愤而击之,却误杀其父,佛语此子不得波罗夷及逆罪。 依据《□奈耶》有圣者不持有驱蚊子物,而患痒并把搔不息,故佛制 可用驱蚊子物,然有人以宝物作柄,□牛尾而为拂来使用,故佛又规 定用捻羊毛、麻作、细裂叠布、故破物及树枝梢等五样为驱蚊物。 以上两处事故,可作为法友参考。 -- 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 imasmimasati, idam na hotil;imassanirodha imam nirujjhati ti. -- ┌—————◆KKCITY◆—————┐ □ □ 动态歌词 让你成为K歌之王! │ bbs.kkcity.com.tw │ \^_^ / ★ http://www.kkbox.com.tw ★ └——《From:122.127.36.89 》——┘ □ 唱片公司授权,音乐尽情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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