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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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Thu Dec 28 07:58:23 2006) 转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feed.nthu!news.cs.nthu!netnews.k Origin: @140.115.60.90 > ==>发信人: Inspector@kkcity.com.tw ( ), 信区: Education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铭言: > : 当老师, 必须合法管教学生, 不能体罚学生. > : 要怎麽合法? 所有不违法的手段尽管使出来. > 问题什麽是不违法的手段? > ----- 你可以举千万种状况来自己考虑. 有些你认为是合法, 有些你认为是非法, 有些你不确定. 如果你是退缩型的, 就只选自己认为是合法的. 保险一点, 但仍非必然100%合法; 如果你是进取型的, 就敢选自己不确定的. 比较不保险, 但非必然100%违法; 如果你是杀头型的, 全都上. 最不保险, 但也非必然100%违法. 为什麽会这样, 因为那全都只是你个人的认知. 个人不够, 所以要有校规. 众个人把自己的诸多衡量在训导或校务会议上提出来, 最後形成的结论仍然可把状况分成三种, 但是确定性应该提高, 当然也没100%. 一直到立法院, 立出来的法仍可能违宪. 正因为如此, 才会有诉讼(不一定是个人), 才需要法官, 才需要三审. 三审也仍有冤屈的, 也仍有放纵的. 但这些冤屈或放纵, 也只是随人解读. 先下没有标准答案, 社会科学尤然. 我坚持的守法都未必是标准答案, 因为你可以逃, 可以革命, 或者让犯行不被发现. 逃没被抓到的, 革命成功的, 加上没被发现的, 都可以高唱守法是屁. -- <<< 依法行事 消灭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现代公民 >>> -- ◎ Origin: 中央松涛站□bbs.csie.ncu.edu.tw From: 140.115.6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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