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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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upin.bbs@bbs.cs.nthu.edu.tw (小菜),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清华资讯(枫桥驿站) (Thu Dec 28 09:54:35 2006) 转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ctu-peer!news.nctu!netnews.csie.nctu!news.cs.n Origin: bbs.cs.nthu.edu.tw ※ 引述《shinkan.bbs@bbs.nsysu.edu.tw (压力锅)》之铭言: > 抱歉!非专业人士半路插话. > 关於这个禁止老师体罚的立法,初时我也是很反感.但经过这段时间的思 > 考,渐渐能「有条件」接受这个理念.所谓「有条件」是除了禁止老师体 > 罚外,对学校、老师也要重新定位,制度上也要有配套措施. >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上,老师地位是仅次於父母,所以有「天地君亲师」这 > 种说法(不知道对不对).老师不仅要教导小孩子专业知识,也负有学生 > 品行方面的管教责任.青少年期及以前的小孩子思想及社会历练不完全, > 有时光讲道理不见有效,但老师又得管教,不然以社会的观感,会被认为 > 这个老师不尽责.於是处罚、约束、制止的手段就用上了,个人猜测这就 > 是体罚的由来.如果这个猜测是对的,那可见老师体罚学生跟我们的传统 > 文化有密切关系,不是光一个法令说禁止就禁止,也不是说外国学校不体 > 罚就比较高尚,华人社会的老师打学生就是不合世界潮流. > 但文化不是不可改变,传统不是不可推翻.只是心态要正确(别只为了跟 > 上「世界潮流」),思考要慎重周延(因为这可是一个文化及制度的大翻 > 修).以我个人的想法,首先要把学校及老师的角色单纯化,学校是学知 > 识的地方,老师是教导专业知识的人,把学生的品行管教责任交回学生家 > 长手上(以後自己的小孩子不学好别再怪东怪西怪老师怪学校).再来就 > 是强化辅导室的功能,如果学生在学校有什麽偏差行为影向老师上课或其 > 他同学的权益,老师在初步的口头劝止(千万别跟学生起冲突啊!不然可 > 能违法,上报纸也不好看)无效,就请辅导室的专业人士(我想很多批评 > 老师体罚的教改人士应该很乐於任职)介入处理,避免场面失控双方受伤 > 害,也维护老师上课及其他学生的受教权.再来就是要赋予校方一个特别 > 的权利,如果学生经辅导无效,还是一直干扰学校的运作,那校方有权不 > 要这个学生,叫学生家长把自己的小孩带回去.这样老师可以专心於学生 > 的课业上,也加重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别以为把小孩丢到学校就没责任) > .当然这样子搞下去,学校变成一个交学费学功夫的地方,而学生呢?老 > 师最好把他们当作旅行团的客户,可以教他们学些东西,或带他们作什麽 > 活动,但要维持一个对等的礼貌,不能过份要求. > 这样倒底好不好?念小四的外甥女听了之後猛摇头:「这样好怪喔!」「 > 为什麽会怪?」「老师不管同学好怪喔!」 对呀!这是很好的作法 但是在台湾这个奇怪的地方, 大家会要求老师不准体罚, 然後请家长带回家自己管教, 家长就说学校没有爱心,家长要赚钱很忙, 所以就不能了。 大家都一直在强调学生的受教权, 不可以体罚学生, OK!这论调很好, 那请问这个学生一直干扰上课,让其他三十多人不能上课时, 是不是也影响别人的受教权。 学校是不是可以做适度的处理, 甚至让他带回家让家长自行管教?? 这些人本就绝对不会想, 因为「那是老师的责任」, 水准之低,令人不知如何是好。 看到太太教学遇到这些学生, 却不知道如何妥善处理, 唉!台湾的社会迟早被这些不受教的学生害死。 -- ※ Origin: 枫桥驿站<bbs.cs.nthu.edu.tw> ◆ From: 16.samps.kh.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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