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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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劝大家要有[依法管教]的责任心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Fri Jan 5 10:20:21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is_nctu Origin: cfw4.wisepal-tech.com ==> 在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之铭言: > > j 先生似乎完全没有"妨碍自由"的法律观念, 这家伙居然还大谈法律, > > 算了,他本来就是来搞笑的, 大家要原谅他一下他对法律的无知. > 如果阁下能够证明 "抓狂的学生" 不会伤害任何人包括学生自己 > 再来取笑 国家没有赋予教师"妨碍学生自由"的权利,是你搞不清楚状况吧. 如果根据你的想法, 教师可以在"适当时候违反公诉罪的妨碍自由", 那麽告诉乃论的教师不准体罚的法律, 教师岂不是更可以"在适当时候 体罚", 真是一点法律概念都没有, 还在跟大家谈法律,真是笑掉大家 的牙. -- * Origin: ★ 交通大学资讯科学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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