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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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教师是否可以对学生执行避免紧急危难或维持社会秩序措 发信站: 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Fri Jan 5 16:05:36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ctu-gate!news.nctu!news.ncu!Evergreen Origin: bbs.csie.ncu.edu.tw > ==>发信人: hoar.bbs@bbs.cis.nctu.edu.tw (灰色城堡), 信区: Education > 例一: 看到学生打架,怕学生伤到旁人, 因此赶快用球棒把学生打昏,以避免紧急危难. > 例二: 学生在课堂上讲话, 叫他出去,或是在教室後面设一间禁闭室把他关进去以维护 > 社会秩序. > 例三: 为了促进公共利益, 因此为了学生成绩变好,以後变成社会有用的人, 可以用 > 妨碍自由手段, 包括关他在禁闭室直到成绩达到目标. > ----- 任何人都可以, 只要他能让法官采信他"妨碍别人自由"的正当性. 许多见义勇为的路人, 就是靠"妨碍抢犯自由"而得到奖励的. 要提醒没有狗胆的老师: 路人是见义勇为, 老师可是职责在身喔! -- <<< 依法行事 消灭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现代公民 >>> -- ◎ Origin: 中央松涛站□bbs.csie.ncu.edu.tw From: 61-230-234-176.dynamic.hi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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