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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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请益] 体罚定义 蛙跳骂笨也算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Tue Feb  6 00:11:55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is_nctu
Origin: NK219-91-111-113.adsl.dynamic.apol.com.tw

==> 在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
> > 这样看来教育版上诸位不都在互相体罚吗?
>     问题是 不舒服 并不是当事者认定的

      哇! 原来自己舒不舒服是要法院认定喔? 那被打痛不痛也是法院说了才算?

      话说回来,就算是要法官认定,版上"不舒服"的事就不存在 ?

>     如果自己的认定 在法院上 站不住脚 就该检讨自己

      这句是答非所问吧? 还是你是在说 版上的言论有没有另读者不舒服是要
      等法院来判才知道?

>     如果不知道 自己的认定 是不是在法院上站得住脚
>     就该去思考法院或一般人的认定是什麽情形
>     这种事情 可以用标准答案解决吗?

      你说一般人觉得是 A ,我说一般人觉得是 B , 没个标准 事情也不会解决
      你最後推到法院,还不是拿法官当标准答案 ?

>     习惯有标准答案的人 或许该先去思考 为甚麽不会有标准答案
>     无法打破  ”需要标准答案”的思考迷思 永远会为此而困惑

     舒不舒服这种事明明就是当事人的感觉
     要用法院来决定,才是迷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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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 交通大学资讯科学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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