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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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请益] 体罚定义 蛙跳骂笨也算 发信站: 交大资科_BBS (Tue Feb 6 00:11:55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news.cis.nctu!cis_nctu Origin: NK219-91-111-113.adsl.dynamic.apol.com.tw ==> 在 kevinjl@kkcity.com.tw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ljy.bbs@bbs.cis.nctu.edu.tw (LJY)》之铭言: > > ^^^^^^^^^^^^^^^^^^^^^^ > > 这样看来教育版上诸位不都在互相体罚吗? > 问题是 不舒服 并不是当事者认定的 哇! 原来自己舒不舒服是要法院认定喔? 那被打痛不痛也是法院说了才算? 话说回来,就算是要法官认定,版上"不舒服"的事就不存在 ? > 如果自己的认定 在法院上 站不住脚 就该检讨自己 这句是答非所问吧? 还是你是在说 版上的言论有没有另读者不舒服是要 等法院来判才知道? > 如果不知道 自己的认定 是不是在法院上站得住脚 > 就该去思考法院或一般人的认定是什麽情形 > 这种事情 可以用标准答案解决吗? 你说一般人觉得是 A ,我说一般人觉得是 B , 没个标准 事情也不会解决 你最後推到法院,还不是拿法官当标准答案 ? > 习惯有标准答案的人 或许该先去思考 为甚麽不会有标准答案 > 无法打破 ”需要标准答案”的思考迷思 永远会为此而困惑 舒不舒服这种事明明就是当事人的感觉 要用法院来决定,才是迷思吧 -- * Origin: ★ 交通大学资讯科学系 BBS ★ <bbs.cis.nctu.edu.tw: 140.11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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