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ducation ◎ 教育 -- 百年大计    板主:
阅读文章: 第 6695/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发信人: Terry.bbs@bbs.nsysu.edu.tw ( 垂杨紫陌 ), 看板: education
标  题: Re: [问题]婚假的期限
发信站: 中山计中美丽之岛 (Sat Mar 17 23:41:32 2007)
转信站: Lion!news.nsysu!Formosa
Origin: bbs.nsysu.edu.tw

> ==> JIRAIYA.bbs@bbs.sa.ncyu.edu.tw (自来也)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senny.bbs@bbs.ntnu.edu.tw (神啊,请多给我些好运吧)》之铭言:
> > ———————————————————————————————————————
> > 请问国中教师的婚假需在多久以内请完才不会失效?
> > 又  现在婚假有多少天?
> > 请知道的人回答
> > 因为我听到的版本很多种
> > 谢谢
> 为什麽这种问题不直接问学校的人事
> 或其他结过婚的同事 或自己翻阅公务人员差假管理办法呢
> 版本只有一种 就是14天
> 可分开请(看你爽) 可提前请(事假抵婚假 准备婚礼) 可延後请(度蜜月)
> 只要你检附证明(喜帖或结婚证书)
> 结婚登记完成後一个月内完成请假手续(包含补结婚前的事假抵婚假)

补充,
14天不含假日


--

--
* Origin: 中山大学-美丽之岛BBS * From: 61.229.189.173
阅读文章: 第 6695/7167 篇 | 上篇 | 下篇 | 回覆 | 转寄 | 转贴 | m H d | 返回

□ 台大狮子吼佛学专站  http://buddhaspa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