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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alsoft.bbs@bbs.cs.nthu.edu.tw (胖胖的老男人), 看板: history
标  题: Re: 民初的平等自由之争!(总结)
发信站: 清华资讯(枫桥驿站) (Thu Mar 23 22:15: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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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ouri.bbs@bbs.csie.ncu.edu.tw (中华职棒加油)》之铭言:
> > 吠话一堆。
> > 民国初期的中国社会能够合於所谓的
> > 「"ㄧ种联合形式,它以全力保护并捍卫个人以及每个联合者
> >   的利益,而每个人在其中既要把自己与整体统一起来,又可以仅仅服从自己。"」
> > 这种说法的吗?
> 就算不合,仅能证明当年的中国不能适应民约论的前提,不能证明孙中山的行为
> 不独裁,很民主吧??

那麽请你先告诉我何谓「独裁」?

sky兄其实已经讲的很清楚了,建议你回头看了解了解。

又

如果有一个人基於此前提,想要把一个不合於

「ㄧ种联合形式,它以全力保护并捍卫个人以及每个联合者的利益,
  而每个人在其中既要把自己与整体统一起来,又可以仅仅服从自己。」

此叙述的社会。

双管齐下,长期方面透过自己的思想宣传治本,短期透过获得权力治标,

把此社会改变成合於

「ㄧ种联合形式,它以全力保护并捍卫个人以及每个联合者的利益,
  而每个人在其中既要把自己与整体统一起来,又可以仅仅服从自己。」

所叙述的社会。

那麽你如何看待此事?或者说你有更好的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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