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icine ◎ 医疗保健    板主: dav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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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和解谈判的技巧
发信站: 机械工厂 (Wed May 31 18:27:5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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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交通事故在□清责任归属後,若无涉及刑事责任(过失致死),两造双方即可进入
和解阶段,但在和解谈判的过程中,有许多注意事项是不能忽略的:

1.必须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险种以及承保□围,接著再看保额是多少钱,这样才能知道
自己保障在那里。

2.如对方车辆为营业用车(如计程车、租赁车),会增加一笔营业损失赔偿,最好先知道
对方要求索赔金额。

3.发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员受伤,和解前最好先取得医院诊断证明书,或者医疗收据。

4.和解时最好有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场,若理赔员不能参与,则必须将对方要求金额告知理
赔员,无论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获得多少理赔,再与对方谈和解。

5.千万不要等和解完毕,才告知保险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这时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
忌,保险公司会自行研判赔偿你多少钱,而不受和解金额的约束。

6.要慎选和解的地点与场所,千万不要在对造家中谈,建议你在派出所或调解委员会内谈
判和解。

7.所有保险契约承保□围的任何一次损失,被保险人均须先负担约定之自付额,保险公司
仅会对超过的损失部份负赔偿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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