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lleyyc (乌龟慢走)》之铭言:
> 举例来说(中阿含卷45,175经):
> [0713a08] 若有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
> 不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
> 彼痴者不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不知如真已。便习行不断。习行不断已。
> 便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是谓痴法。
> [0713b11] 若有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彼慧者知如真。此受法现乐当来受苦报。
> 知如真已。便不习行而断之。不习行断已。便喜.爱.可法生。不喜.不爱.不可法灭。
> 是谓慧法。
> 不管是「痴法」或「慧法」,现法乐行,当来受苦报。「痴法」与「慧法」的差异
> 是否在於:
> 「知」如真 // 「不知」如真
> ↓ ↓
> 断习行 习行不断
> 不懂的地方就是,既然造作现法乐受,当来受苦报;那麽提出这痴法与慧法的意义何在?
> 是用来解说三世因果的吗?例如,让对方知道目前的苦受[报],可能过去世造作乐受
> 业所致;如果听得懂的人,就会断习行,这造作的业以及承受的果报,就是慧法的意思
> 吗?相反地,如果听不懂的人,那麽这业、果就是痴法?
> 谢谢。
可能是你想的太复杂,或是我还无法掌握你的问题。
世尊的教法就是未来的苦乐不一定和现在的苦乐相同。
所以「痴法」就是让不喜、不爱、不可(意)法生,喜、爱、可(意)法灭。
《中阿含经》卷45〈3 心品〉:
「然不喜.不爱.不可法生。喜.爱.可法灭。此是痴法。」
(CBETA, T01, no. 26, p. 712, c9-10)
反之,「慧法」就是让不喜、不爱、不可(意)法灭,喜、爱、可(意)法生。
《中阿含经》卷45〈3 心品〉:
「不喜.不爱.不可法灭。喜.爱.可法生。是不痴法。」
(CBETA, T01, no. 26, p. 712, c12-13)
以「吸毒」为例,这就是现法受乐,当来受苦。
而愚痴者无法真正了解这其中的关系(乐->苦),就放任自己吸毒。
世尊就会说这样实在不是聪明的行为(痴法)。
而智者知道吸毒终究导至苦,所以不会做这种事,
会选择不让自己当来受苦,这是有智慧的方法(慧法)。
反之,对有毒瘾者,戒毒是现法受苦,当来受乐。
而不智者不愿意戒,选择继续吸毒,这就是痴法。
而智者知道要戒毒,未来才不会继续吃苦,这就是慧法。
所以提出痴法与慧法倒不一定和一定有关三世因果,
这只是在告诉我们,有些是苦法导至乐果,有些是乐法导至乐果。
因此要有智慧了解之间的关系,选择导至乐果的方法,这才是慧法。
至於选择导至苦果的方法,那就是痴法了。
不知这样解释有没有让你对问题□清一些?
hea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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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言下相应 即共论佛义 若实不相应 合掌令欢喜 ◇
◇ 此宗本无诤 诤即失道意 执逆诤法门 自性入生死 ◇
◇ 南无 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 护法韦驮尊天菩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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