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戒】
1. 谓有人「不杀生」。离杀生。舍刀杖。惭愧。悲念一切众生。
2. 「不偷盗」。远离偷盗。与者取。不与不取。净心不贪。
3. 「离於邪□」。若父母护。乃至授一花□者。悉不强[*]干起於邪□。
4. 「离於妄语」。审谛实说。远离两舌。不传此向彼。传彼向此。共相破坏。
离者令和。和者随喜。远离恶口。不刚强。多人乐其所说。离於坏语。
谛说.时说.实说.义说.法说.见说。
【离三毒】
「离於贪欲」。不於他财.他众具作[已>己]有想。而生贪著。
「离於□恚」。不作是念。挝打缚杀。为作众难。
[注:离痴] 正见成就。不颠倒见。有施.[1]有说报.有福。有善恶行果报。
有此世。有父母.有众生生。有世阿罗汉於此世他世现法自知作证。
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