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物运用分配] <中阿含、三十三、一、一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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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当学技术, 於後求财物,
> 後求财物已, 分别作四分,
> 一分作饮食, 一分作田业,
> 一分举藏置, 急时赴所须,
> 耕作商人给, 一分出息利。
> 第五为取妇, 第六作屋宅,
> 家若具六事, 不增快得乐,
> 彼必饶钱财, 如海中水流。
想起之前的摘句有这段,找了一下,果然有,刚好与<杂阿含经卷48,1283经>相同。
(也许杂阿含的<同经异译>可以补充中阿含这部份?)不过,看起来,杂阿含的版本
比较清楚些:
「始学功巧业, 方便集财物,
得彼财物已, 当应作四分,
一分自食用, 二分营生业,
馀一分藏密, 以拟於贫乏。
营生之业者, 田种行商贾,
牧牛羊ⓔ兴息, 邸舍以求利,
造屋舍床卧, 六种资生具,
方便修众具, 安乐以存世,
如是善修业, 黠慧以求财,
财宝随顺生, 如众流归海。
想问实际运用的问题(世尊的教法,应该是现代还是可以用)。
[虽然目前赚的钱大概都还只能停留在维持生计与家计的层次,之後若可能
规划,该如何把它运用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词汇,我个人需要□清,也
有分类的问题?也许也可以给同学们参考。]
举例来说,如果每个月赚NT$30,000。
分四分,就是各NT$7,500。
如果照杂阿含的分法,则
1. 一分饮食:NT$7,500
2. 二分营生业:NT$15,000
[问题一] 这是指中阿含所说的:「作田业」、「耕作商人给」(种田、从事买卖可能
会有的费用支出?)、「出息利」?
[问题二] 营生方法:a. 田种 b. 行商贾 c. 牧牛羊 d. 邸舍以求利(出租房子?)
可是,如果是现代,大部分都是受雇者,不是自己做生意,那麽这两分,该
如何处理?还是挪作他用?
3. 一分藏密:NT$7,500
(也就是中阿含所说的「举藏置」(用於:「急时赴所须」)
[问题三]
如果是房租、房贷、车贷等,该属於那一类?营生业吗?
还请师兄们、同学们不吝解惑。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