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学问道:
> 《杂阿含经》第232经说「常、恒、不变易法空」,是指有法是「常、恒、不变易
」的吗?
这以前在读经班约略讨论过,回覆如下。一些细节若有须要修正的,还请诸方高手不
吝指正:
《杂阿含经》明载,一切有为法都不是常、恒、不变易的。例如:
《杂阿含经》卷2:「比丘!颇有色常、恒、不变易、正住耶?」
答言:「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色是无常。若善男子知色是无常、苦、变易,离欲
、灭、寂静、没,从本以来,一切色无常、苦、变易法知已,若色因缘生忧悲恼苦断
,彼断已无所著,不著故安隐乐住,安隐乐住已,名为涅盘。受、想、行、识亦复如
是。」」(CBETA, T02, no. 99, p. 8, b3-10)
《杂阿含经》卷10:「尔时,有异比丘於禅中思惟,作是念:「颇有色常、恒、不变
易、正住耶?如是受、想、行、识,常、恒、不变易、正住耶?」
是比丘晡时从禅起,往诣佛所,头面礼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於禅中思
惟,作是念:『颇有色常、恒、不变易、正住耶?如是受、想、行、识,常、恒、不
变易、正住耶?』今日世尊,颇有色常、恒、不变易、正住耶?颇有受、想、行、识
,常、恒、不变易、正住耶?」
尔时,世尊手执小土抟,告彼比丘言:「汝见我手中土抟不?」
比丘白佛:「已见。世尊!」
「比丘!如是少土,我不可得。若我可得者,则是常、恒、不变易、正住法。」
[... ...] 比丘!一切诸行,过去尽灭、过去变易,彼自然众具及以名称,皆悉磨灭
。是故,比丘!永息诸行,厌离、断欲、解脱。」 (CBETA, T02, no. 99, p. 67,
c5-p. 68, b4)
可注意的是,一切法可分为有为法(一切因缘造作而成的事物,例如五阴)及无为法
(例如涅盘)。一般人会认为无为法(例如涅盘)是常、恒、不变易的,而根据《杂
阿含经》第232经,纵使无为法也是「空」的。
另一种解释:南传的对应经典则没有「常、恒、不变易法空」这几个字,因此也有学
者认为此处是因为汉译的《杂阿含经》是由部派佛教的「说一切有部」所传抄,说一
切有部的论师主张「有为无为一切诸法之体实有」而有「常恒不变易法」的概念,传
抄中可能部派的注释混入经文,而多了「常、恒、不变易法空」这一句话。
「说一切有部」此部派的「一切有」看法,遭受许多其馀部派的驳斥,而因为「说一
切有部」曾为上座部的一大分支,後世一些中国论师将「说一切有部认为我空、法有
」张冠李戴认为「上座部(或小乘)认为我空、法有」,但其馀上座部的部派也不认
同「说一切有部」的此项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