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336-338经的标点:
A.「有六舍行。云何为六?诸比丘!谓眼见色舍,於彼色处行。」
or
B.「有六舍行。云何为六?诸比丘!谓眼见色,舍於彼色处行。」
哪个才合理?
个人的看法如下,还请高手切磋指教:
这几经讲的喜、忧、舍,喜是基於贪,忧是基於□,舍是基於痴,因此这边的「舍」
还是在造业,也就是「不苦不乐受」但还是造业,就像混日子、没感觉的人还是在造
业。第339经的「有六常行。云何为六?若比丘眼见色,不苦、不乐,舍心住正念、
正智。」才是不造业。
若照B,感觉上是说舍於造业了?那较不合理。因此我觉得A较合理,白话是:眼睛见
到了色时不苦不乐,还是在那色境上造业。
不过为免个人所见不周,因此上来请教一下大家的看法。谢谢!
Ps. 印老及庄居士的断句都是 B ,单看国文的话 B 比较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