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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文理解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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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文理解经文□

在杂阿含三四五经中,世尊回答舍利弗:

    『若得诸法教,若复种种学,

具威仪及行,为我分别说。』

这里的法教(下文又称法数)指的是指阿罗汉:证得佛法的教导的无学圣者

学指的是佛弟子中尚未证阿罗汉的圣者,还有法须修学,因此称为「学人」

而这样的词语并不容易直接望文生义,对照本文:

学的定义:

世尊!比丘真实者,厌、离欲、灭尽向。

食集生,彼比丘以食故,生厌、离欲、灭尽向。

彼食灭,是真实灭,觉知已,彼比丘厌、离欲、灭尽向,是名为学。

可以看的出来是朝涅盘前进的还在学习的人

法数的定义:

比丘於真实生厌、离欲、灭尽,是名法数。

可以看出来身为法数的比丘已实证灭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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