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卷50:「诸比丘长幼相次恭敬上座,乃礼拜白衣言:「汝生年长我。」佛
言:「不应礼白衣,汝等应礼、不应礼:一切女人不应礼,前受大戒者不应礼後受大
戒者……」(CBETA, T22, no. 1428, p. 940, a28-b2)
佛世时开悟的在家人非常非常多,见到刚出家没多久的小沙弥也要礼敬,这也是显示
对法的恭敬,袈裟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僧团。
《四分律》卷50:「何等人应礼?少沙弥尼,应礼大沙弥尼、沙弥、式叉摩那、比丘
尼、比丘,如是等人塔一切应礼。若少年沙弥,应礼大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乃
至比丘,及塔一切应礼。小式叉摩那,应礼大式叉摩那、比丘尼、比丘,及塔应礼。
年少比丘尼,应礼大比丘尼、比丘,及塔亦应礼。小比丘,应礼大比丘,大比丘塔亦
应礼。」(CBETA, T22, no. 1428, p. 940, b5-12)
礼敬的顺位在上面这一段有说明,原则上不以证悟不证悟来区分,而以戒相来区分。
这不是说证悟不重要,而是礼数本来就要有容易辨别的标准,而且是凡夫就能辨别的
标准。否则,如果不依戒相来分,而依是否证悟来分,若有比丘不认识给孤独长者,
不知道他证悟了,不礼他不就犯戒了吗?
这篇讨论:
http://buddhaspace.org/gem_browse.php/fpath=gem/brd/Buddhism/2/F00102G2&nu
m=6
里面提到的「凡圣等同,戒律得存」的概念,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