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一位修行者(有佛学PH.D学位喔!)是这麽解释的, 原始佛教并没有特别强调不能
喜欢吃或讨厌吃某种食物, 这样就是造作了!! 例如有些人明明不喜欢某人, 但遇到
某人还要展示出修行成果, 特意违背本意不去不喜欢某人, 这也是造作, 不喜欢某人
就不喜欢呀, 避开就好, 干嘛造作?
但如果你喜欢吃某样食物, 喜欢到没有吃到就如坐针毡, 这就产生「贪爱」了, 例如
抽菸, 酗酒, 吸毒....!!
听了他的开示後,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继续爱吃芭药(富含纤维又无过多糖分, 而且又
不贵), 而且没什麽贪不贪爱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