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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贴以前的一篇公告
#1
火之舞
讨论需要一个共同遵守的判准,要不然 John 说要依照经文,Mary
说得看哪个人修为高,Peter 觉得还是入定久的人说了算,那就只
能是七嘴八舌聊天室了。

而且许多看似合理的判准,要不就是在bbs上行不通,要不就只是
看起来有理,根本不符佛陀所教导的。

如果参与讨论者,对於每个版的不同属性时时都有点觉知,那就不
需要一再的有人要花时间来呼吁,而有人一直觉得被不适当的对待
了。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少花点时间精力在这方面;多点讨论和用
心在法义上。

版上的规则都已经是一再地重申了。可查精华区或是以往的公告
(键入"公告"做关键字查询)。

希望大家多关心一下这个版的版旨和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和困扰。谢谢   :)
Sun Jun 15 00:36:2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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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告]重贴以前的一篇公告
#2
阿竹
※ 引述《prajna (火之舞)》之铭言:
> 版上的规则都已经是一再地重申了。可查精华区或是以往的公告
> (键入"公告"做关键字查询)。
> 希望大家多关心一下这个版的版旨和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 和困扰。谢谢   :)

有无可能修改一下那个在贴文前一定会看到的 ●文章发表纲领● ?

如果在文章发表纲领中, 或是本板的备忘录中,
就能看到板主需要一再强调的板旨, 也许对於讨论风气会有点帮助.

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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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阿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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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Jun 15 12:16:07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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